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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新闻宣传控制程序

发布时间: 2013-11-4 10:15:39 来源: 网管办浏览次数:?
 

  一、目的

  为规范统计新闻宣传工作,促进统计新闻宣传真实准确及时,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局各单位统计新闻宣传发布过程的实施、管理和控制。

  三、职责

  (一)局长

  负责签发上报省领导的统计公报和新闻发布稿等发布事项、重要统计新闻宣传稿件;在年度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经济形势,发布全局重要统计新闻、重要统计调查和监测结果;审批重要新闻采访、媒体约稿和数据提供。

  (二)分管局领导

  负责审批统计公报、新闻发布稿、重要新闻宣传发布稿件、新闻采访、媒体约稿和数据提供,在半年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经济形势,发布分管单位的重要经济形势、重要统计调查和监测结果。

  (三)综合处

  负责组织协调全局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局经济新闻宣传稿件编审;一般性经济新闻稿件审批;组织重要统计新闻的对外发布和提供;撰写、对外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经济新闻稿件;新闻发布会协调工作;全局新闻稿件登记编号归档;与相关中直、省直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与协调;受理反馈媒体需求;全局新闻宣传工作监督、管理和评比。

  (四)局内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新闻发布稿件撰写、提供审核数据;各单位领导负责审核签字;协调中直、省直单位、市(县)统计部门提供本专业所需数据资料;配合做好新闻发布会准备工作;对外提供和发布本单位一般性新闻稿件,配合综合处做好重要统计新闻的对外发布和提供。

  四、工作程序

  (一)确定需对外发布、提供的事项

  包括重要发布事项,如统计公报、新闻发布会、普查重要调查和监测结果、重要新闻宣传、媒体采访及约稿等;一般性发布事项,如行业经济运行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新闻。

  1.综合处根据国家统计局年度主要统计信息发布计划,结合实际,组织起草制定全局年度主要统计信息发布计划,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实施。统一受理新闻媒体需求事项并登记备案,组织协调全局办理提供。

  2.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全局年度主要统计信息发布计划之外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重要的报局长批准。配合综合处做好有关新闻媒体需求事项。

  (二)起草撰写

  1.综合处按照全局年度主要统计信息发布计划,负责组织中直、省直单位、局内单位起草统计公报、国民经济形势新闻发布稿,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起草答记者问题目,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组织局内有关单位撰写;撰写综合性经济新闻稿件;组织撰写新闻媒体采访、约稿、提供数据。

  2.各单位按照全局年度主要统计信息发布计划,起草撰写本单位新闻稿;承担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相关内容撰写;新闻媒体采访约稿数据审核资料提供等相关任务;协调有关中直、省直单位、市(县)统计部门提供统计公报、新闻发布稿等相关数据和资料;起草新闻媒体采访、约稿、数据相关内容。

  (三)审核签字

  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起草撰写的新闻发布稿件和答记者问、一般性新闻稿件、搜集整理的数据资料进行审核,签字后报综合处。

  (四)编审

  综合处编审全局经济新闻宣传稿件。

  (五)审批

  1.综合处主管处领导审批全局一般性新闻稿件;

  2.分管局领导审批统计公报、新闻发布稿、重要新闻宣传发布稿件、新闻采访、媒体约稿和数据提供;

  3.局长签发统计公报、新闻发布稿、重要统计调查和监测结果等需报省领导批准的重要发布事项,签发重要统计新闻稿件。

  (六)登记编号

  综合处对全局新闻稿件登记编号备案,填写统计新闻宣传稿件登记表(见附件)。

  (七)上报

  对需分管省领导批准的统计公报、新闻发布稿、重要统计调查和监测结果等重要发布事项,由相关单位依据职能分工撰写发布请示,连同新闻发布稿并上报省领导。

  (八)发布和提供

  1.综合处协调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协调省政府新闻办和相关中直、省直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负责发布综合性经济新闻稿件;反馈受理的新闻媒体采访、约稿、数据资料提供等有关事项。

  2.各单位负责发布本单位一般性新闻稿件。

  3.发布载体为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省局官方网站、纸介质资料。

  (九)归档

  综合处定期对记录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五、依据文件

  1.河北省统计局统计信息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办字〔200878号)

  2.河北省统计局经济统计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六、记录

  统计新闻宣传稿件登记表

  七、附录

  统计新闻宣传控制程序流程图及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