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

李瑞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推进统计调查法治建设

时间:2020-01-13 信息来源:河北调查总队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推进统计调查法治建设

 

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 李瑞虎

 

  2020111617日,中央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新发展阶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新的全面部署,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对于推进各个领域的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统计调查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河北调查队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统计调查法治建设,强化防惩造假责任,完善法治基础建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执法监督职能,为推进统计调查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统计调查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综合性基础性作用,统计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改革发展发表重要讲话并做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就防惩统计造假提出具体要求,中央先后出台《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党的十九大将“完善统计体制”列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将统计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赋予新的内涵和定位。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统计法治工作,一方面围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贯彻落实,印发了多部统计规范性文件,与《统计法》《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共同搭建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完整制度框架。另一方面,始终保持对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将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突破口,惩戒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全面打响了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保卫战、攻坚战。这充分体现了国家统计局党组重视统计法治、厉行统计法治、维护统计法治的决心和担当。河北调查队系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的工作要求落实到调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推进统计调查法治建设。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堤坝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当前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迫切需要。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实堤坝。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深刻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新形势、新变化、新挑战和新任务,持续开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坚持把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提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意识,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深入人心,打造“不想造假”防线。二是落实全面防惩造假责任。严格按照《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形成从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的防惩造假责任闭环,压紧压实防惩造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切实将统计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纳入法治轨道,筑起“不能造假”堤坝。三是严查行政干预,加大案件通报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特别是严查行政干预,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常态化机制,加强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的公示和联合惩戒,形成“不敢造假”震慑。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努力构筑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为提高数据真实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强化基础管理,切实落实法治制度机制建设

 

  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各项要求,强化基础管理,积极建章立制,完善和规范统计法治制度机制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精髓实质和核心要求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研究制定系统统计法治工作制度,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调查数据质量责任有效落实。二是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河北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监督系列制度,积极建章立制、规范执法监督工作。三是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依据《河北调查队系统负责人和统计调查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将责任制执行情况列为年度述职述廉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被认定为未能严格履行责任制的,要予以追责。四是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队系统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制度(试行)》,进一步健全河北调查队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五是扎实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认真做好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公示和共享工作,严格落实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使违法者寸步难行,推动形成敬畏统计法、尊重统计法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普法宣传,切实提升依法统计调查意识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核心是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要始终坚持把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重要抓手,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又要做到宣传有针对性有实效。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树立运用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理念,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谋划工作,坚持在统计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行使权力、保障权利,依靠统计法律法规规范、引导、保障和推动统计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多种方式开展全员学法,持续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及统计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强决心,将学法普法作为统计调查人的本位职责,贯彻到统计调查工作的各方面各阶段各专业,构建“学法、懂法、普法、用法、守法、执法”的统计调查法治体系。三是加强对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宣传,围绕国家调查中心工作,突出对调查对象尤其是重点企业负责人、调查户的普法宣传,做到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全覆盖。四是开拓思路,创新普法宣传方法,拓展普法宣传领域,充分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新平台,编印典型案例、制作动漫微视频,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灵活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增强普法宣传针对性,提高普法宣传实效,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使统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五、强化执法监督,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统计执法监督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强大武器,是推动统计调查工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保障新时代统计调查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作用,有效遏制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既要加强针对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常规统计执法检查,又要大力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二是加强统计执法与专业统计的协作配合、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以专业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为着力点,依规依纪依法对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推进严肃问责追责。三是强化省、市、县三级调查队的纵向联动,总队统一调配力量,全省攥成一个拳头、拧成一股绳,全系统形成执法合力,保障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强化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把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同志充实到执法队伍中,建成一支高素质的统计执法队伍。通过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严密排查基层基础工作隐患和数据质量风险,压紧压实基层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促进国家调查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有效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