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经济统计
时间: 2013-07-29 浏览次数:?
一、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的对象、范围和作用
(一)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的对象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农村经济和社会现象的数量方面。在质和量的辩证统一中,按照农村中实际发生的经济和社会现象的数量表现,进而认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在一定时间、地点和条件下农村经济的规模、水平、速度、经济效益等。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研究对象的基本特点是:
1.质与量的辩证统一性。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不是抽象地反映和研究数量,而是按照农村中实际发展的经济和社会现象的数量表现、在质与量的密切联系中反映研究数量。
2.总体与个体研究的统一性。它不是研究个体单位的数量及其变化,而是研究现象总体数量特征。但它并不排斥对个别典型对象的研究。准确地运用点面结合的资料有助于更深入地认识大量现象的本质特征及其变化的规律。
3.具体性。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所研究的对象是指在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下的数量与数量关系。
(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的范围
农村经济是一个多部门经济紧密联系的综合体。目前我国农村正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由单一经济结构向多元化经济结构转化。因此,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反映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情况,既研究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积累情况,还研究一、二、三产业和其他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情况。
1.农林牧渔业统计范围。包括特定行政区域所属的各种经济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所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单位,军委系统的农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
2.农村非农行业统计范围。按现行的城乡划分标准,包括农村范围内的二、三产业活动单位。
3.农村社会统计范围。包括农民的消费、积累、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
(三)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的作用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全面、准确、及时地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为各级领导指导“三农”工作、制定农村政策服务,为编制和检查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在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的主要内容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包括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农业产值综合统计、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和农业产业化统计。
(一)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统计、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统计、耕地面积情况统计、自然灾害情况统计。
1.农业生产条件统计包括农村基层组织情况、农村基础设施、乡村人口和从业人员、农业机械、农用化肥、农村用电、农田水利建设等。
2.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统计包括粮、棉、油、蔬菜等主要农作物面积和产量,园林水果产量和面积,造林面积和干果产量,猪、牛、羊、禽等畜牧品种存栏、出栏和产量,水产品产量和面积等。
3.耕地面积情况统计包括耕地面积增减变化和耕地资源及常用耕地情况等。
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包括各种类型灾害使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因灾损失情况、成灾人口、因灾缺粮情况等。
(二)农业产值综合情况统计。包括农林牧渔业产值及速度、农林牧渔业商品产值、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和增加值及速度、农村非农行业产值(包括农村工业、农村建筑业、农村交通运输业、农村批零贸易和餐饮业)、农村固定资产结构和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耗等。
(三)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包括乡村基本情况、人口与就业、GDP、财政、金融等综合经济情况,农业、工业及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能源、贸易、外经、旅游、固定资产投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资源环境等。
(四)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包括乡、建制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和村基本情况。
1.乡、建制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人口与就业、乡镇经济、农业生产情况、企业情况、乡镇机构、财政收支与债务、固定资产投资、乡镇社区环境、科技、文化、卫生、生活质量、社会福利、小城镇发展情况等。
2.村基本情况统计包括村基本情况、人口与就业、社会事业、人民生活及社会保障、村务情况等。
(五)农业产业化统计。包括主导产业、龙头企业(集团)、专业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等情况统计。
1.主导产业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主导产业销售额,上交税金,联系的龙头经营组织个数、销售收入、税金等方面情况,联系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个数、产值、销售产值、税金等方面情况,联系的农户、户均纯收入情况等。
2.龙头企业(集团)、专业市场、中介服务组织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税金、固定资产原值、联系农户情况等。
3.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地面积、产值、销售产值、税金、基地联系农户、户均纯收入情况等。
此外,在调查表中又分别设计了产业类型、基地类型、产品辐射范围、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等5大类共计40个分组标志。
三、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方法和数据发布程序
(一)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方法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主要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并辅助以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
需要采用全面调查方法的有: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水果生产情况,林业生产情况,畜牧业生产情况,渔业生产情况,耕地面积情况,自然灾害情况,蔬菜瓜果类及特种作物生产情况,农村非农行业总产值,农村固定资产结构,农业产业化统计,村基本情况等。
需要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的有主要农作物产量等。
需要采用典型调查方法的有畜牧业主要品种胴体重等。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速度需要从乡级开始计算,农林牧渔业商品产值、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和增加值及速度需要从县级开始计算。
乡、建制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从乡级有关部门收集数据上报,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从县级有关部门收集数据上报。
数据报送方式: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乡、建制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村基本情况是逐级审核分县、分乡、分村数据后,通过网络上报。其他报表是逐级审核、评估、汇总下级数据后通过网络上报。
(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及发展速度的核算方法
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方法
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采用“产品法”进行计算,即用产品产量乘以价格求出各种产品的产值,然后把它们加总求得各业的产值,最后各业相加求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产品产量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价格一般有两种价格:现行价格和不变价格。
现行价格:采用农产品生产价格,即生产者第一手出售农产品的价格,来源于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
不变价格:是全国通用的某一固定年份的农产品价格。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主要是为了观察农业的发展速度,消除不同年度的价格变动、不同地区之间价格差别的影响,使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具有可比性。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制定过1952年、1957年、1970年、1980年、1990年的农产品不变价格。从2004年起,取消不变价格。
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农林牧渔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和“分配法”两种方法计算。生产法是目前各地计算增加值普遍使用的一种方法。即由现价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减去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及大修理基金)的方法取得。
3.农林牧渔业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农林牧渔业发展速度的实质是综合反映农林牧渔业生产成果的动态变化,计算农林牧渔业发展速度时应扣除价格水平变动因素。2003年以前,我国采用按不变价计算农林牧渔业发展速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林牧渔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为此,国家统计局决定,从2004年定期报表开始,采用农产品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农林牧渔业发展速度。
(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为:
式中可比价指上年同期的价格,基期为上年同期。
(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
根据我国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用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计算农林牧渔业发展速度,采用单缩法,即暂不考虑中间投入品价格变动因素。可比价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计算公式为:
农业发展速度=报告期可比价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基期现价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发展速度按类缩减,加总求和的方法计算。分类缩减对不同计算周期有不同要求,季度或季度累计从大类开始缩减,年度从中类开始缩减。
农林牧渔服务业可比价产值用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产值除以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目前,对于市及市以下各级测算农林牧渔业发展速度暂定用品种缩减法,即用当年产品产量乘以上年同期相应的产品价格得到某品种的可比价产值,然后加总得出本地区可比价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并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出报告期的农林牧渔业发展速度。
(三)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发布情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农村统计调查主要数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涉及全省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经省统计部门整理、审核、汇总后,报国家统计局审核认定。经国家统计局审核认定、反馈的数据为正式数据,可以对外公布。省对各设区市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实行下管一级,经省级审核、认定、反馈后,由各市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外发布。
2.统计数据一般通过统计信息、统计报告、统计资料等形式向党政领导提供,同时以新闻发布、新闻宣传稿件,以及《河北农村统计年鉴》、《河北经济年鉴》等有关书籍,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