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修订)
时间:2020-06-23浏览次数:?
河北省统计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修订)
单位名称 |
序号 |
检查 项目 |
检查 子项 |
事项 类别 |
检查 主体 |
检 查 依 据 |
检查 方式 |
检 查 内 容 |
是否适用 跨部门联合 “双随机”抽查 |
备注 |
省统计局 |
201 |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
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三款;《河北省统计条例》第六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农业、工业、能源、投资、人口就业、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服务业、贸易外经等专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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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河北省统计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基础工作建设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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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对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的检查 |
涉外调查机构从事涉外调查资格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 |
报批审核,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市场调查或者社会调查内容;具有熟悉国家有关涉外调查管理规定的人员;具备与所从事涉外调查相适应的调查能力;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开展三项以上调查项目,或者调查营业额达到三十万元;有严格、健全的资料保密制度;在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注:业务范围内含有市场调查内容的境外组织在华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在境内直接进行与本机构有关的商品或者商业服务的市场调查;但是,不得从事社会调查。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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