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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洪:深化统计体制改革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时间:2019-01-15

 

深化统计体制改革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秦皇岛市海港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印 洪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28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完善统计体制”,并将其首次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充分体现了统计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和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大意义

(一)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强化依法治统是指导各级党委、政府规范统计工作的客观保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中,针对统计抗干扰能力不强、统计机构和人员独立行使职权难以保障、统计执法执纪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明确了“三个确保”的总体目标,即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确保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面提升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明确了八个方面主要任务,即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政府机关和统计机构工作人员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统计管理和业务指导,深入统计制度方法改革。《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聚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统计督察的思想和原则、职责职权和对象、组织方式、具体内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将统计督察上升到中央层面,作为一项制度推动,为党委、政府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和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了制度保障和遵循准则。

(二)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强化依法治统是新形势、新任务下重新认识统计工作的触发器。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统计工作不但要适应新时代要求,全面客观揭示经济增长与质量效益、与转方式调结构、与可持续发展关系的实际情况,更要注重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在反映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从《统计法》两次修订,到出台统计法实施细则、经济普查条例等法规,再到《意见》《规定》等系列文件出台,基本形成了科学、系统、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强化依法治统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客观体现。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党中央确立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出了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双创”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要战略任务。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完成重要战略任务,需要推进统计工作体制改革,加强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整治,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扎实可靠量化依据,为党委、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科学决策管理以及社会公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切实强化问题导向,扎实推进统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从思想上保障统计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深化统计制度改革,统计局要牵头,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不断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将《统计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源头上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和弄虚作假。

(二)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坚决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违法行为。为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各部门要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加强数据审核评估,强化对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要研究制定落实《意见》、《办法》的具体举措,从制度、方法等多方面深化统计体制改革。

(三)补齐统计系统结构性短板,切实加强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从我区统计系统现状看,存在统计工作力量薄弱,应对日益增加的统计工作任务和统计服务需求力量不足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海港区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的意见》,从工作定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监督考核等方面着重抓、严要求,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力量。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快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升统计执法监督队伍能力。要加强对数据采集、处理、汇总、报送等环节的监控,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对统计数据异常的部门、单位进行核查,及时掌握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线索。

三、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充分利用统计联席会议机制。各经济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强化指标预警和信息共享。同时,针对我区GDP核算工作,区农业、林业、畜牧、发改、商务、房产、财政、文旅委等8个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农林牧渔业、规模以上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等12项分项指标进行调度,统计部门深化统计分析,及时研判经济走势,找准经济发展的短板和支撑。

(二)继续深入开展全区大调研活动。继续开展入企调研工作,发改、商务、统计、房产、建设、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要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小升规”为目标,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重点调研,各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承担“四上”企业纳统和优化库存企业结构的职责,做到应统尽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全力以赴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在刚刚结束的经普清查工作中,我区工作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目前,全区共核查企业37187家,核查率达到100.4%,其中登记上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31158家,比“三经普”多19159家;核查个体户22246户,比“三经普”多6247户。经普正式填报工作将于近期正式启动,将对31158家单位的基本情况、劳动工资、资产负债等进行详细填报,共涉及8种表格,工作量预计是“三经普”的五倍以上。专业要求的空前提升、工作总量的成倍增加,对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基层普查员和被调查对象提出了新的挑战。下一步,区文旅委、建设、商务、房产、教育、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区税务、市场监管等综合管理部门要全力配合区经普办做好行业企业数据的填报工作,海港经济开发区及各镇、园区、街道要全力做好基层普查员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做好普查登记的充足准备,确保又好又快完成工作任务。

(四)做好统计专项督察准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已于8月24日正式实施,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省、市也将于近期开展专项督察工作。为更好的完成工作,我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开展学习活动,领会核心要义;要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围绕《规定》确定的统计督察对象、内容,立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全面检查是否将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到位,是否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统计工作,是否存在统计违纪违法特别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以及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疏于监督、工作失察的情况,确保《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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