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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梅:努力打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时间:2019-01-14

 

努力打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沧州市统计局局长 王永梅


宪法,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宪法具有崇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做宪法的崇尚者、践行者、捍卫者、宣传者,就要把思想和行动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相统一,充分发挥宪法对新时代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积极投身到依法治国的实践上,积极投身到依法行政的履职上。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统计改革进一步深化,统计环境进一步净化。通过开展《统计法》进政府、进党校、进企业、进学校等多种方式宣传,逐步在全市形成了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的良好统计氛围,统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和个别企事业单位统计法律观念淡薄,还存在迟报、拒报、瞒报、虚报统计数据的统计违法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破坏了党和政府的统计公信力,影响了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因此,必须深入贯彻落实《规定》,坚持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切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作为统计事业发展的核心任务,全力以赴予以推进。

为此,全市统计机构要凝神聚力,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深刻领会《规定》的核心要义,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于统计工作始终。努力打造统计工作新生态。一是普法先行,营造氛围。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全市统计机构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其延伸为“谁服务谁普法”,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统计服务紧密结合,在服务中宣传,在工作中普法。积极推动全社会了解统计法、熟悉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维护统计法,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二是健全机制,把控源头。建立健全数据审核评估等相关机制,深入推进“三统一”制度落实,切实做到统计数据与统计台账、原始记录、会计资料相统一,从统计数据源头入手,加强源头数据监督把控,从根源规范统计行为,努力打造数据源头“清泉”。三是强化执法,优化环境。积极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强化法律震慑作用,切实遏制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市统计机构要严格按照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的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切实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形成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局面。四是信息公开,警示惩戒。强化信息公开,推动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惩戒。进一步落实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和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及时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并由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筑牢各级统计人员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自觉性。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是统计系统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的安身立命之本。努力打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反映社会经济运行态势,为党政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坚实可靠的数据保障,是统计系统义不容辞的义务。全市统计系统将坚持用法治思维的方式推动统计事业的发展,把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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