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会:坚持依法普查 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任务
时间:2019-01-14
坚持依法普查
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任务
邢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周永会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登记。这次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摸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科学指导和推动邢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时代、新使命、新思想、新征程,必须以全面依法治国为根本保障。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必须坚持依法普查,才能确保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和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信,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有力的统计支撑。
坚持依法普查,要认真学法遵法用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是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级普查机构的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以及广大普查对象,要深入学习领会普查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开展普查、依法参与普查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依法规范进行。各级普查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查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依法普查意识,确保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依法规范开展。
坚持依法普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使命担当。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依法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普查工作,定期听取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主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上阵,当好经济普查工作的操盘手。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坚持依法普查,要恪守独立调查原则。《经济普查方案》是普查机构经过科学论证和事前试点制定的普查操作规范。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对普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不管涉及到任何单位、任何人,都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坚持依法普查,要如实申报普查信息。经济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广大经济普查对象作为邢台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普查资料。对拒不履行法定申报义务的调查对象,将依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