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邢台市襄都区统计局 王琪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9周年。党的二十大科学谋划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部署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方略。过去五年,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彰显,统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作为新征程路上的一名统计工作人员,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始终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保持对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国家统计调查的职能部门,我们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要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确保统计法治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在日常统计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夯实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
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社会氛围。要以更大力度和更丰富的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工作的认知度,着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法治环境。统计法治宣传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统计法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社会依法统计。要抓好统计人员的学习培训,让统计人员切实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努力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能力。要加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宣传,通过送法上门、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让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在统计调查中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切实提高全社会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认可度和配合度。
坚定不移地加强统计监督,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效能。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一方面要做好统计监测评价,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和数据质量审核把关机制,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优质的统计调查服务助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数据核查力度,积极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核查,持续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着力优化统计环境,营造良好统计生态。
统计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部门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为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