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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 全面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体系建设

时间:2022-12-21 信息来源:廊坊市统计局


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

全面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体系建设

 

霸州市统计局党组副书记  张宏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零容忍的态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统计生态的坚定决心和明确要求。作为统计部门,我们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决维护《统计法》的权威,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体系建设,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体系建设,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第一,始终坚持统计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体系建设。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上来,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复杂性、顽固性,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统计工作中,全面落实依法治统,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进程。

 

第二,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监督也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必须坚持方法科学、遵循规律、及时准确、真实可靠。要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统计保障。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夯实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等。通过这些务实举措,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高质量统计数据服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统计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在于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惩治统计违法,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法治环境。当前,各级统计机构要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增强统计执法监督效能。要坚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高统计执法质量;要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依法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并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规定,做好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统计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专业技能。

 

第四,大力加强统计法治普法宣传教育。要把加强统计法治普法宣传教育作为统计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通过精准普法宣传,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筑牢“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不断提高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持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素养,进一步增强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深化巩固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要加大对重大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的曝光力度,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增强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尊法崇法、自觉抵制统计造假的法律意识。

 

第五,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统计机构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聚焦统计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改革建设。要强化工作监督,压实工作责任,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建设水平。

 

“法治兴则统计兴,法治强则统计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为指引,着力构建新时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体系新格局,坚决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力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高质量统计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