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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时间:2022-12-21 信息来源:沧州市统计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沧州市吴桥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勇

 

2022年10月16日至22日,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全面阐述了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擘画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蓝图。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邃,气势恢弘、催人奋进,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创新成果,激励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心。

 

2022年对于统计工作也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2022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也已走过39个风雨年头,作为统计工作的指针,自1983年12月8日颁布至今也见证了统计法治建设39年的的历程。《统计法》是统计调查工作最根本的保障,是统计调查部门行使统计调查行政管理权的根本依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要,在认识国情、反映国力、把握国势和国家的政策管理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在科学研究特别是经济研究中,在广大公民的日常生活中,统计数据也越来越重要。

 

统计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依法治统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现代统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建设的新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中央也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一系列规定办法,规范统计各项工作。我们要正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对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要求上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勇于承担统计法治建设的新责任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统计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统计工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在新的形势下,统计部门作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主体,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勇担时代使命,绷紧统计法治之弦,切实扛起担当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增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法治精神凝聚力量,全力推进统计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三、精心打造统计法治建设的新格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统计部门要以建立健全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为目标,使依法治统的制度笼子越织越牢,越织越密,开创统计法治建设的新局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各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为标准,坚决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制度,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和问责制。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细化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汇总、评估等各环节工作措施,落实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形成齐抓共管、责任分明的数据质量监管氛围。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并积极配合,对典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坚决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统计生态。

 

统计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新时期的统计人,将牢记“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初心和使命,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坚定不移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夯实统计数据质量,用法治思维描绘统计工作的新画卷,用法治方式勾勒统计事业的新蓝图,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