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开发区经发局局长 刘树明
严格执行《统计法》,严肃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既是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的神圣责任,也是推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坚强保障。 多年来,开发区一直坚持党工委会议、统计联席会议、统计从业人员、基层调查单位学习制度,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切实增强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捍卫统计法的尊严。
一、严格依法规范统计调查活动
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让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经济发展现状,进一步强化对统计活动的管理,在严上做文章,严格按照统计法律规定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不断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制度,强化对统计调查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的审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矛盾;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从严控制承接委托统计调查项目;严格依法搜集统计资料,依法审核统计资料,依法加工汇总统计资料,坚决抵制对统计数据的各种干扰;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严禁借评估之名擅自修改或者篡改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
二、严格依法管理统计资料
加强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统计法的重要内容,是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重要作用的迫切需要。加快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健全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之间互相提供统计资料的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发布统计数据,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公布审核制度,切实维护政府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的透明度,积极诠释统计指标,加大统计调查过程和方法制度的公开力度。严格执行统计资料保密制度,统计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三、坚决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贯彻执行统计法,必须认真履行统计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坚决杜绝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在实上下功夫。 切实落实执法责任。牢固树立不执法就是不作为、就是失职的观念,建立健全统计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要充分利用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的时机,广泛开展面向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统计调查能力,切实抓好调查数据质量,奋力谱写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绚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