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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迈向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时间:2022-12-21 信息来源:沧州市统计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迈向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沧州市运河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封晨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23次提到了“法治”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决执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才能奋力开启运河统计系统统计法治建设新征程。

 

深刻认识依法治统的内在涵义,树立法治思维。“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统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定正确政治立场,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作为新时代统计工作者,要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以身作则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统和统计法律法规等精神要求。一是要将这些统计法律法规向企业、基层统计人员传达到位,全面提高尊法守法意识。二是要抓住关键少数,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抓好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放在突出位置,同时,把相关知识纳入党校的常规课程,通过传达领导讲话精神、集中学习、党课讲授、普法宣传等形式,向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加强教育学习,树牢统计法律法规在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严肃性。

 

加强统计监督发挥监督效能,守牢统计底线。“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统计监督,更加有效发挥监督效能。一是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在统计内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认真受理、核实统计违法举报。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统计法治实施、加强统计法治监督,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诚信机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对存量问题有举必查,对增量问题露头就打,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气魄和决心,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防范化解可能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风险。

 

推进数据准确规范执法,锤炼过硬队伍。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一线统计业务人员是统计数据的上报源头,是统计数据第一道关口,必须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要把地方、部门领导人员、企业(单位)负责人和统计员作为建设重点,采用集中培训学习,面对面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以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打造基层统计干部队伍,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确保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健康发展。推进统计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统计法律正确实施要坚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高统计执法质量,加强对统计执法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养,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统计法治人才队伍。

 

全面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打造良好统计生态。“法之不宣,首责在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通过有效利用统计普法宣传,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可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一是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日常统计工作中,通过与调查对象的沟通交流,宣传统计调查相关法律法规,让其更加清楚了解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义务及发生统计违法行为所应承担责任,增强统计调查对象法治观念,确保数据质量;二是面向全民普法,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借力传统媒介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统计法律知识,充分展示统计部门统计依法治统、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提升社会各界统计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永远没有休止符,作为新时代统计人,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悟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明初心知使命,心系“国之大者”,聚焦“国之大数”,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用法治思维描绘统计工作的新篇章,用法治方式勾勒统计事业的新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