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
国家统计局饶阳调查队队长 郝龙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七个部分当中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当前,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正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热潮。作为统计人我们也不甘落后,正在信心百倍、踔厉发放,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认真研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要求,在统计调查工作中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准绳,全面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统计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既要在吃透精髓、把握要义、引领思想上下功夫,也要在知行合一、指导实践、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统计现代化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统计部门领导班子要坚持将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纳入本单位必学内容,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大法治宣传。当前全社会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意识明显增强,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的认识明显提升。但个别地区、个别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统计法律和与统计相关的党内法规知之甚少,有的调查对象还不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大统计普法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注重统计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者、调查对象和广大社会公众做统计法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纪意识。
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大统计监督。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机构要深刻理解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按照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重点监督监测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统计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把源头数据搞准搞实。要持续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发挥有假必查、惩假必严、失责必究的利剑作用,有效纠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效衔接,加强工作贯通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持续巩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新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代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统计工作要更好地满足高质量发展要求,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作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奋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