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定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彬
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要适应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统计法律为准绳、以法治手段为保障,防惩统计造假、作假行为,守护好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生命线,用高质量的统计调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统计局结合定州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一)我们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揽统计工作,做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的遵守者、捍卫者,不断提高统计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统计观念,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把维护统计法治、信仰法治、践行法治体现到日常工作中、实践活动中,推动全市统计法治建设行稳致远,为依法治市,推进“1368”发展布局,建设现代化高品质中等城市,构建中国式现代化定州场景,发挥统计职能,贡献统计力量。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部门坚持立法先行,配合国务院颁布《统计法实施条例》,推动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修订完善部门统计规章,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坚持统计立法和统计改革发展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立法的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央连续制定发布多份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出明确要求,做出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下,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就统计法治领域关键性、体制性、长远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成效上,体现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有效举措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严惩的主基调不变、执法力度不减,始终保持严惩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坚持防范和惩治一体推进,打出依法治理统计造假的“组合拳”,全力推动统计督察“全覆盖”,用好统计法治监督“利剑”,主动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持续加大统计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不敢造假、不能造假的笼子越扎越牢。
(三)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是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体现。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复杂性、顽固性,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对存量问题有之必查,对增量问题露头就打,一以贯之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一)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旗帜鲜明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开展依法治理统计造假作假,落实全面依法治市,持之以恒实施统计改革,提高数据质量,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市统计局已将《统计法》列入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不断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组织、开展统计工作。鼓励干部群众支持和监督统计工作,引导广大社会公众做统计法律法规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市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及时、准确反映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实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定力,锲而不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