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不断提高依法治统水平
国家统计局衡水调查队党组成员、副队长、二级调研员 薛永旗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也迈上了新征程。作为统计调查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筑牢“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根基,切实维护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一是深刻认识统计监督职能重要意义,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强调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统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是高悬在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者头顶的“利剑”。当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依然存在,失真失实的统计数据不仅误导决策,而且侵蚀着政府统计公信力,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福祉造成危害。只有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走深走实,严肃认真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尽职尽责做到“真实统计”,才能为走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提供科学有效的统计保障支撑,为民族复兴伟业贡献统计智慧力量。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要持续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让数据造假失去“滋生的土壤”。
二是树牢法治意识,维护好《统计法》权威。统计数据质量离不开法治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是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科学理论体系,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体现就是维护《统计法》权威,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我们可以认为,“依法统计兴则统计兴,依法治统强则统计强”。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基本方略,在统计领域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法治、求真务实的良好统计氛围,打好“地基”,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统计法》是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是统计调查工作的根本遵循。要把维护《统计法》权威摆在突出位置,履行好《统计法》赋予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更好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快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十四五”时期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作为统计调查机构要明责任、抓落实,着力加强法治统计建设,将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落到实处。一要严格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升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二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向社会公众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推动把《统计法》纳入地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着力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理念。三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制度方法要求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四要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推动执法检查周期性全覆盖,加大执法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执法检查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效果。五要将统计诚信建设常抓不懈,要引导统计调查对象遵学守用《统计法》,积极开展诚信统计承诺活动,健全统计诚信评价体系,落实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公示要求,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诚信统计意识,营造“诚信统计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风气,形成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速推进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国家统计局衡水调查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为抓手,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的协同贯通,为奋力开创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