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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努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时间:2022-12-20 信息来源: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努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国家统计局保定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刘伯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预防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随着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入推进,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2021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该意见,要求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善、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提升统计监督的有效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统计保障。这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赋予了统计调查工作更大的责任和使命,彰显了党中央持续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保定调查队系统要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去认识、理解和把握其丰富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确保统计现代化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打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战役,积极推动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法治新格局,努力为统计调查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二要牢固树立统计监督意识,充分发挥好统计监督职能,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完成新时代统计调查任务。在运用统计调查数据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的基础上,以统计调查监督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要胸怀“国之大者”,充分认识统计工作中数据质量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严格依规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监测能力,采取有力措施,旗帜鲜明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法治监督和宣传并举,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土壤

 

保定调查队系统要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作为开展工作的底线和标尺,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防范和惩治人为干预统计调查工作,保证统计调查机构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不断完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工作措施,实现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加大对统计调查违法案件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双随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充分发挥统计法律法规的威慑作用,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权威性。要紧跟形势,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年度统计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普法工作,抓好不同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领导干部、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坚持统计调查工作开展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延伸到哪里,营造浓厚依法统计氛围。

 

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升统计咨询服务水平

 

当前,我国已迈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时代。统计调查工作需要积极适应并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地方各项具体建设目标。做好相关统计调查工作,就必须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基础上,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提升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切实履行好推进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夯实统计调查基础,充分发挥国家调查队“轻骑兵”优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突发性问题,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调查数据和分析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准确把握形势、判断趋势、正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