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冀经普办〔201833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经普办,省经普办各成员单位: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对赢得社会支持配合,确保经济普查顺利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冀政字〔20183号)精神,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强经济普查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舆论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普查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广泛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动员。普查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普查宣传,建立宣传工作组,明确责任人,专门负责普查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二、创新方法,积极引导。

深刻认识新媒体时代舆论传播的新形势和新特点,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在宣传导向、宣传平台、宣传方式上下功夫,做到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并重,因地制宜,千方百计地提高宣传效果。要聚焦普查对象,宣传普查意义和法律法规,争取支持配合;要聚焦普查内容,宣传普查重点和调查要求,夯实工作基础;要聚焦普查队伍,宣传普查人员专业严谨、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形象。

三、加强协调,注重实效。

各地要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沟通,协调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担负起相应的宣传责任等。做好普查相关舆情的监测及应对工作,及时释疑解惑,对于重大舆情及时与网络管理部门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处理。及时向媒体通报普查重要进展,组织开展媒体基层行等主题活动,引导媒体正确报道普查工作,讲好普查故事,掌握普查舆论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形成理解普查、重视普查、支持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上下联动,发挥合力。

省普查办制定了《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详见附件),现发各地供参照执行。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本地宣传优势和特色,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为做好四经普宣传工作,请各市确定一人作为联系人,专门负责与省局四经普宣传组的联系沟通,于820日前通过Elink将联络员信息(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邮箱、QQ号码)报送省局四经普宣传组。省局建立四经普宣传工作微信群(群名称:河北四经普宣传),请联系人尽快加入。

 

附件:1.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省四经普宣传工作微信群二维码

 

 

 

                        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88

(联系人:史广燕  电话:0311-87048151

 


 

 

附件1

 

                                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新时代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事关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规划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为高质量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根据国家《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结合河北实际,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紧贴普查各阶段中心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并将宣传工作贯穿于经济普查全过程。通过宣传动员,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搞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认知度和配合度,引导普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普查工作,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资料,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经济普查宣传动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和方式及依法普查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宣传被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普查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等,全力做好省级层面的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三、宣传工作的计划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8年底前)

此阶段以开发宣传产品和普及式宣传为主,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此次普查的特点,开发形式多样的宣传产品,为后续各阶段宣传工作打好基础。

1.发布宣传标语和口号。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四经普宣传标语和口号。

发布方式:经济普查专题网站

完成时间:6

2.发布形象视觉识别设计手册。具体包括四经普标志及其含义、要素和应用规范,标语口号,户外广告设计,普查工作用品设计等。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四经普形象视觉识别设计手册,以规范普查LOGO等的使用与管理。

发布方式:经济普查专题网站

完成时间:7

3.制作宣传手册(根据全国经普办提供时间确定)。主要面向调查对象,具体包括《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释义的宣传,相关文件,普查内容、方式和要求等。

发布方式:经济普查专题网站

完成时间:8

4.发放宣传海报。根据国家经普办提供的宣传海报6幅,每幅提供不同规格。印制的纸质宣传海报每普查区5套(2/套)。

发布方式:印刷品及经济普查专题网站

完成时间:8

5.发放清查告知书。包括需要让清查对象知晓了解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以及单位清查等相关要求。印制的清查告知书每普查对象一张。

发布方式:印刷品

完成时间:8

6.开设经济普查外网。刊登四经普概况、各阶段工作进展、宣传产品等,传播普查知识,强化配合意识,提升网络宣传效果。

完成时间:8

7.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发文。与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四经普宣传工作的通知,明确宣传工作职责分工,强调普查宣传的重要性,提出宣传方向、重点、内容和要求,引导各部门、各单位重视普查宣传工作。

发布方式:正式公文、经济普查专题网站

完成时间:8

8.接收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片。全国经普办8月底前向各级普查机构提供经济普查宣传片(8分钟左右,介绍经济普查的意义与内容、创新与特点、调查流程、法律法规知识等),以及5秒、15秒和30秒三个版本的公益广告片。各地联系宣传部和电视台,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片在清查阶段和12月份的宣传月在电视台主要频道播出,形成集中宣传高潮。

发布方式:新闻媒体、经济普查专题网站

完成时间:9

9.召开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根据工作安排,召开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统一部署普查宣传工作,协调各地区各部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宣传工作。

完成时间:9

10.制作宣传品。利用全国经普办制作的宣传动画、图解和漫画,采用形象化、图形化的方式介绍经济普查主要内容,将活泼生动的漫画形象与严谨专业的普查知识相结合,制作一系列宣传品,在经济普查宣传活动中使用,进一步在社会上形成宣传力。开展经普短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和普查随手拍活动。

发布方式:微信、经济普查专题网站

完成时间:9

11.组织经普办领导接受媒体专访。介绍第四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方法、内容等。

发布方式:长城新媒体、微信、经济普查专题网站

完成时间:9

12.举办以经济普查为主题的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通过开放日这一重要的统计公开平台,深入宣传介绍经济普查,讲述普查人和普查故事,号召社会重视普查、支持普查,依法接受普查。

完成时间:9

13.组织媒体基层行。在清查期间或结合本年度统计开放日,组织主流媒体深入普查一线,零距离接触经济普查,视情况开展普查执法宣传,进行采访并刊发相关报道,借助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和号召力,扩大宣传效果。

发布方式:新闻媒体、经济普查专题网站

完成时间:8-10

14.开展经普宣传月系列活动。按惯例,12月为普查宣传月,在此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将宣传工作推向高潮,为即将开展的现场登记提供舆论支持。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有关领导出席,邀请媒体到场进行宣传报道,号召社会支持配合。以纪念《统计法》颁布三十五周年为契机,以《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

发布方式:现场活动、新闻媒体

完成时间:12月期间

15.利用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宣传。开辟专栏,发布普查信息、工作进展、普查知识以及各类宣传产品,解答社会关注的问题等;记录四经普期间发生的点滴故事,展现统计人的工作风貌;组织已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的地区共同刊发,联动扩大宣传效果。

发布方式:微博微信

完成时间:全年

16.联系媒体宣传报道。根据普查工作进展和需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刊发文章、专访、消息稿等,联系主要门户网站及时转发四经普信息,借助媒体之力扩大宣传影响。

发布方式:新闻媒体

完成时间:全年

(二)现场登记阶段(20191-5月)

此阶段以宣传普查现场登记实况为主。宣传经济普查科学严谨,普查人员敬业奉献;并根据具体情况,曝光不配合普查或者提供虚假数据的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号召依法接受普查。

1.宣传报道现场登记首日情况。请有关领导到普查登记现场考察工作情况,并看望普查工作人员。组织新闻媒体对现场登记首日进行报道,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

发布方式:现场活动、新闻媒体

完成时间:20191

2.联系媒体持续宣传报道。组织媒体基层行,跟随普查工作人员一同走进普查现场,报道普查工作实景,进一步对普查目的意义、普查知识、统计法律法规、普查表填报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解析,普查数据成果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宣传解读,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和依法普查意识,同时为普查对象填报提供实用的业务指导,助力源头数据质量提升,借助媒体之力扩大宣传影响。

发布方式:新闻媒体

完成时间:与普查各阶段工作同步

3.报道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利用中国信息报,深入各地进行挖掘,在报纸开设专版,集中报道普查真实案例、感人故事等。

发布方式:经济普查专题网站、官方微信、新闻媒体

完成时间:与普查各阶段工作同步

(三)数据发布阶段(2019年下半年)

此阶段以发布普查结果、开展解读宣传为主。

1.组织发布普查公报。普查结果上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在主流媒体、统计局门户网站和经济普查网站刊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系列公报。

发布方式:新闻媒体、省统计局网站微信和经济普查网站

完成时间:视国务院经普办和省经普领导小组批复情况确定

2.做好公报的解读宣传。在公报发布同时,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解读,并联系主流媒体及时刊载报道,促进社会各界充分认识认可普查的重要成果,科学合理使用普查数据。

发布方式:新闻媒体、省统计局网站微信和经济普查网站

发布时间:普查公报发布后

(四)资料开发整理和总结表彰阶段(2019年下半年—2020年)

此阶段以宣传普查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为主。

1.开展普查课题成果宣传。加强对普查课题招标以及课题成果的发布,利用官方网站、微信等自有宣传平台进行发布,并联系主流媒体及时刊载报道,促进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和开发利用普查成果,科学合理使用普查数据,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数据服务。

发布方式:经济普查专题网站、官方微信、新闻媒体

发布时间:普查课题招标和普查成果发布后

2.评选“河北省最美普查人”。开展“河北省最美普查人”评选活动。在各地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中评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责任感强、事迹典型的“最美普查员”。

发布方式:经济普查专题网站、官方微信、新闻媒体

发布时间:评选结束后


 

 

附件2

 

                              省四经普宣传工作微信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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