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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普办完成“五经普”数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时间:2024-08-14

    根据省经普办统一部署,按照《河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要求,7月21日—30日,省经普办抽调44名人员组成6个事后质量抽查组,对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的64个普查小区,共计1252个单位和240家个体户,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为确保事后质量抽查工作顺利实施,省经普办群策群力,攻坚克难,进行了细致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抽查工作手册,印发抽查通知,组建抽查组,按照随机抽样原则,以各市 (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为抽查总体,统一抽取抽查县 (市、区)、普查小区和普查对象形成抽查底册并密封保存,制发抽查证件。
    7月22日,省经普办组织召开全省事后质量抽查检查工作会议,刘海涛副局长就开展好事后质量抽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现场宣布抽查工作分组人员名单,对抽查方案、业务流程、填报说明、工作职责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和问题答疑。抽查组严格按照《河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手册》要求,在各级经普办人员见证下依次解封抽中普查小区名称及单位名单,随后根据名单实地核查普查登记受访情况和主要经济指标,对抽中的普查小区开展单位存续情况检查。
    抽查过程中,各抽查组认真核验受访人的身份,查阅普查对象的相关经营证照、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检查普查相关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据实填写抽查表。耐心细致宣传普查法律法规,积极争取抽查对象的理解和配合,保证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抽查结束后,省经普办组织召开了事后质量抽查情况汇报会,各个抽查组分别汇报了抽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整改意见。认真分析比对抽查数据与普查平台数据,形成事后质量抽查报告。经过近十天克服酷暑炎热、加班加点、连续作战,圆满完成了全省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为科学合理评估普查数据和普查工作质量提供了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