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定政发字〔2023〕3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同时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推动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