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经普办字〔2018〕2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经普办:
清查工作是四经普重要环节,决定普查的成败。按照国务院经普办部署,为做好全省清查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要迅速行动,从快落实,整体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普查区划分
普查区划分工作,是责任划分、明确普查边界的依据,要做到不重不漏、边界完整。县(市、区)要组织乡(镇、街道)进行勘界确认,设区市组织区划验收。
二、抓紧做好清查培训
设区市、县(市、区)要根据培训工作要求和实际,因地制宜进行,方法灵活多样,内容详实全面,注重培训效果。选好授课人员,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做好备课、教材、组织工作,保障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做到时间服从效果。县(市、区)对普查员的培训,是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以案教学,在实际操作上下功夫。
三、做好清查底册编制
清查底册资料来源于部门和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收集、审核、比对是关键。把部门资料收集全、名录资料比对准、单位类型判断正确。各级经普办要认真组织,加强工作调度,协调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底册高质量,为清查工作的高质量奠定扎实基础。
四、做好季节性经营单位的清查工作
清查阶段季节性经营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是保证单位不重不漏的重要一环,各地要认真组织,特别是县经普办,要提前谋划,摸清底数。在清查的同时,填写纸质普查表,以备在普查登记时使用。
五、清查结果审核验收
编码审核。省、市、县成立编码小组,负责对编码工作的组织、指导及验收工作。县级经普办负责行业代码、单位组织机构统计用临时代码等编码工作;农业、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人口和能源等专业审核清查表中的行业类别以及专业性指标;名录库管理机构负责对清查表进行全面审核。
关联审核。清查底册中存在而实地调查中不存在的单位,说明原因;多产业法人中产业单位数量、名称不一致的关联关系核实。
抽查验收。省、市、县(市、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小区进行质量验收。抽查方案另行下发。
数据分析。开展参与部门的分级单位比对分析,分析差异情况,说明差异原因。
六、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清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
2、迅速动员部署。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提前谋划,精心安排,突出重点,立即将清查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基层。
3、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要求,紧盯时间节点,做好本级普查工作的统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
4、狠抓数据质量。加强普查方案的学习,掌握基本要求,熟悉工作流程,把握工作重点,坚持实事求是。通过清查摸全单位总量,统准单位行业,查实从业人员。
附:清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附件:
清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备注 |
1 |
设区市培训工作 |
8月20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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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级培训工作 |
8月30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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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普查区划分 |
8月30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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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部门资料加载 |
8月15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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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部门资料审核改错 |
8月20日17点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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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部门资料合并 |
8月20日18点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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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工合并 |
8月25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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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并结果审核改错 |
8月30日17点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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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成清查底册 |
8月30日18点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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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导出清查底册 |
8月31日上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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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PAD数据推送 |
8月31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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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现场清查 |
10月20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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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集中查疑补漏 |
10月30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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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设区市清查结果审核验收 |
10月30日之前完成 |
县级审核验收截止时间由设区市设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