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石家庄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袁桐利主持会议并讲话。
袁桐利指出,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高度重视,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安排,加强统筹谋划,密切协同配合,细化工作举措,狠抓任务落实,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袁桐利强调,要完善推进举措,落实方案部署。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这次会议研究提出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普查实施方案》,为各地各部门提供有力指导。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普查实施方案》和各项实施细则、办法,细化工作举措,严格普查流程,确保有关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要坚持依法普查,保证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必须坚持依法普查、规范普查。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实施好本部门本系统经济普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实打实、硬碰硬、没水分”,经得起检验。要作法引导普查对象履行填报义务,如实填报数据,客观反映情况,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袁桐利要求,要细化任务分工,密切协同配合。省统计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搞好统筹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加强统计信息共享,推动普查工作科学有序实施。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组织动员本系统单位积极支持参与普查,协助各地普查机构推动工作开展。要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谋划、组织推动,明确分工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每月报送普查工作进展,经普办汇总整理后定期报省政府。要认真搞好督导检查,省经普办要会同有关单位组成专项督导组,紧盯目标任务,跟踪问效。
省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杨景祥在会上就《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送审稿)》作说明,通报了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经济普查工作目标承诺书上签字。省税务局副局长刘子剑代表成员单位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宣读并递交了普查工作目标承诺书。
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吴晓华,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