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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综合试点在我省全面启动

时间:2018-05-03 作者:接收外部信息的用户

 

426日,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综合试点启动仪式在定州市宝塔文化广场隆重举行。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杨景祥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综合试点正式启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总经济师殷志林主持启动仪式。定州市长陈业鹏、常务副市长曹铂出席启动仪式。


  杨景祥指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杨景祥强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综合试点是整个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普查的一次实战演练,也是国家统计局交给河北的一项重要任务。选择河北作为全国经济普查试点五省份之一,充分体现了国家统计局对河北统计工作的信任和厚爱。定州市的国民经济行业门类比较齐全,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也有较好的统计基础,是作为普查试点的最好选择。


  杨景祥要求,各级普查试点机构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不辜负国家统计局的重托。参加普查试点的全体工作人员,要以试点为已任,增强责任心事业心,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普查每一项工作。希望定州市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普查试点对象积极配合普查试点,如实填报普查试点数据。

  杨景祥强调,保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综合试点工作质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普查。所有普查试点人员和普查试点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时间要求、如实填报普查试点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试点数据。经济普查包括普查试点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和试点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试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和试点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工作中,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启动仪式上,普查对象代表和普查员代表作表态发言,全体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了宣誓。

  启动仪式的隆重举行,标志着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综合试点全面启动。据了解,此次综合试点从426日到610日,240多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500多名辅助调查员将对定州市25个乡镇(街道办)、486个行政村、44个社区中的1.3万家单位和3.8万个个体经营户开展试点调查,旨在从整体上检验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及业务流程的合理性,重点检验普查内容填报的可行性和准确性,检验配套数据处理程序的稳定性和适用性,探索组织实施经济普查的流程、方法和经验,发现组织实施和影响经济普查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第四次经济普查方案提供科学依据,为高质量、高效率组织实施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奠定基础。

启动仪式后,杨景祥接受了河北电视台和定州电台采访;与普查员一起,深入企业开展登记填报。


 

  河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各设区市经普办人员代表,定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定州市统计局和经普办全体人员,定州市各乡镇正职、主管副职、统计站站长、参与试点工作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部分企业代表,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