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统计 履责担当
——由“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想到的
保定市安国市统计局局长 刘拥军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时,严肃指出,“统计数字造假,不仅误导决策,而且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可谓一针见血,振聋发聘,总书记从治国理政、党风政风高度深刻揭示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做为基层统计人尤当警醒和反思,“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必将成为统计工作的常态。如何坚持和发扬、如何深入推进,也谈几点粗浅认识和看法。
一、弘扬法治精神,必须坚定统计人的“初心”情怀。在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阐释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激励中国共产党人必须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这也成为广大基层统计人的努力方向和必然遵循。就统计工作而言,这个“初心”就是对统计数据真实的坚守,是对信息准确的追寻,是用科学统计服务经济发展的赤诚。不忘初心,就是不能忘记为党和国家决策提供更优质、更科学求实的统计服务,守护初心,就是要守护好统计数据质量的生命线,坚决维护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权威性,维护政府统计的公信力,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做到有责任有担当、有恪守有坚持,这是对每个当代统计人的现实考验。
二、弘扬法治精神,必须强化统计人的“法治思维”。多年的默默耕耘,常年的枯燥报表,繁杂的统计数据,锤炼了统计人甘于寂寞、无私奉献的境界和精神,我们忠诚于统计事业,我们同样应敬畏法治的威慑。由于诸多原因,统计数字不再让人相信真实了,统计结果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政决策。在杜绝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环境和背景下,统计人的依法观念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从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从日常统计报表的提示提醒,《统计法》必须在一张张报表中体现,更需在一次次检查中重申。统计人必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学法当先,执法从严。今年之来,我们进一步强化了市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有针对性地组织“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法制培训,真正做到领导入脑,干部入心,专业有认识,企业有遵循。“崇尚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正在成为所有统计人的行动自觉。
三、弘扬法治精神,必须锤炼统计人脚踏实地的“调查研究之风”。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80年前的中央苏区,一代伟人毛泽东借助39次调查,以点带面,见微知著,摸清了近代中国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矛盾,写出了《寻乌调查》、《兴国调查》等经典名篇,为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苏区调查精神成为全体统计人的共同财富,是统计人永远不能忘却的“根”和“魂”。我们重温苏区调查精神,就是要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这样的基础调查才有真数据,才有说服力。才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保障。我们学习苏区调查精神,就是要深入实际,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科学严谨,始终坚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充分发挥统计工作“晴雨表、测量仪、风向标”作用,脚踏实地搞调查,科学严谨搞统计。
四、弘扬法治精神,必须把依法统计落到实处。近年来,特别在即将过去的2019年,国家统计局依法查处、公开曝光了一大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统计违法案件,震慑力和影响力非常巨大,也为各级统计部门用法律武器做好统计工作提供了借鉴和保障,以法为纲,以案为鉴,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制体系建设,健全执法队伍、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统计法律法规成为人人敬畏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要推进统计执法的制度化、常态化,确保统计“不想假、不敢假、不能假”成为自觉自愿,让《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精神传达到基层,落实到一线,引导教育各级干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严守统计工作的底线,还统计一片“绿水青山”。
依法统计任重而道远,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永远在路上,在坚持中坚守,在坚信中坚定,依法统计,才能砥砺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