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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必须” 推进依法统计

时间:2020-01-09 信息来源:张家口调查队

 

坚持“四个必须” 推进依法统计

 

国家统计局张家口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汪 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颁布为依法统计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也为依法统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为依法统计提供了制度保障。上述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以《统计法》为统领的科学、系统、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体系,统计部门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手段全力推进依法治统。

 

  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

 

  坚持依法统计是贯彻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迫切需要。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要彻底改变统计是单纯业务的观念,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质,时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坚定“以求真务实为天职、视数据质量为生命”的职业信仰,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确保“为国统计、为民调查”有效体现在统计工作各个方面。

 

  必须维护《统计法》权威

 

  《统计法》是开展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各级统计执法人员要站在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高度,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一是要执法常态化。增加执法检查的频次,开展经常性的“双随机”执法检查。二是要执法全面化。扩大执法范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全方位执法检查,不断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三是要排除干扰。杜绝随意更换检查单位等做法,消除对统计执法中发现的情节较轻的案件只教育不处罚的思想,对违反国家统计标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等各类统计违法案件都要严肃查处,追究违法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把《统计法》的权威树起来。

 

  必须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要与各大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合作,定期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曝光,使有关人员对《统计法》心存敬畏。二是要拓展群众举报渠道。制定统计违法举报奖励办法,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统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举报的问题要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惩原则,对于查实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让社会监督行之有效。三是要取得领导支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继续抓好《统计法》进党校、进干部学院工作,使领导干部了解《统计法》及相关政策,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四是要加大对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将《统计法》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提高统计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树牢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统计理念。五是要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工作。利用业务培训、工作部署等时机加大对调查对象的法律法规培训,使统计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统计违法的危害性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必须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统计执法队伍是维护依法统计的有力保证。一是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开展经常性普法、执法培训,确保统计执法人员具备执法知识、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要积极派员参加上级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加强执法实践锻炼,提高执法水平,打造能执法、善执法的统计执法队伍。二是加强对统计执法的组织领导。成立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齐抓共管,执法机构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执法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趋势,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统计执法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明确执法职责,加大对违法单位和责任人的跟踪检查,保证执法取得实效。三是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把好执法监督审核关,对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等一一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真正做到科学执法、为民执法、和谐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