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河北省人普办印发《关于开展人口普查调研工作的通知》(冀人普办字〔2020〕3号),从机构组建、普查经费、部门分工、行政记录、建档立卡、区域划分、两员选聘、购买服务、普查宣传、采集方式、数据质量、人身保障等12个方面拟定了调研提纲,要求各市从2月中旬至4月中旬开展为期2个月的人口普查调研活动。
《通知》指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要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集聚、做好防控的前提下,采取网络问卷、电话和微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调研。
《通知》要求,各市要提高认识,把此次调研作为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明确专人负责,选取本地区亟需解决的问题,扎实做好调研工作,务求实效。各市要针对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与困难,认真研究,提出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为开展人口普查综合试点以及正式普查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