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国人普办字〔2020〕3号)通知精神,有力有序推进河北各项普查工作的开展,3月24日,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发了《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工作进度表依据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结合河北实际,对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制发时间表和路线图。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普查方案细则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进度表将普查工作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十九大项目: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31日)。主要工作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综合试点、工作部署、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前期宣传动员、户口整顿、数据处理准备工作、物资准备、普查人员的选聘和培训、摸底等,这一阶段是整个普查工作的基础阶段。
二是入户登记及复查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是:普查员入户登记、中期宣传动员、登记复查、开展质量抽查、数据处理等,这一阶段是整个普查工作的核心阶段。
三是数据整理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2年12月)。主要工作任务是:数据处理、公布普查数据、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和分析、工作总结等,这一阶段是普查工作的最后阶段,也是普查成果的汇总发布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