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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的倡议书

时间: 2020-10-11 浏览次数:?

 

 

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配合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的倡议书

 

冀人普组字〔20209

 

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中央及其他驻冀有关单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全面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持。人口普查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此,我们向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中央及其他驻冀有关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发挥模范作用。人口普查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人口普查情系千万家,科学发展惠及你我他,每个公民都是人口普查的一分子,各部门、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人口普查重大意义,发挥模范作用,积极配合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省直机关单位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做好配合普查登记相关工作。

 

二要带头自主填报。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将首次采用电子化普查登记方式,开通了互联网自主填报渠道,既能减少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入户次数,减轻基层人员工作负担,又能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解决疫情期间入户难的问题。广大干部职工要按照自主填报流程,如实搞好个人及家庭的自主填报。同时,要示范引领身边亲友和辖区群众积极参与自主填报,主动帮助指导有需要但不能独立完成自主填报的邻里群众,在1011日至115日的规定时限内完成自主填报登记和确认签字。

 

三要自觉宣传人口普查。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需要人人参与、户户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动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性,杜绝入户登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现象,密切配合登记工作;同时积极向身边的人热情宣传普查政策措施、普查资料保密规定,消除群众思想顾虑,自觉参加普查。

 

四要积极配合普查登记。20201011日起,人口普查进入入户摸底阶段,111日起进行普查登记,普查员将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逐门逐户查点询问、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有权就与人口普查相关的问题询问普查对象,普查对象则有依法如实申报普查内容的义务。保证普查数据质量,避免网络自主申报参与度不高、普查对象随意填报、人户分离加大调查难度等问题,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认真履行义务,充分响应国家号召,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协同普查员一起准确无误地逐项填报登记普查项目,按照自主填报操作流程认真填报,提供普查所需的真实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妨碍普查。

 

全省各级干部职工,人口普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现在距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已不足一个月,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我省人口普查取得圆满成功尽好义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10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