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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8-03-30 浏览次数:?

 

冀统能字〔2007139

 

各设区市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个方案”)要求,更好地满足各级政府指导、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能源统计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采取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扎实推动节能降耗工作,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 “抓紧建立和完善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省委领导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并对30个重点县(市)和30家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实施省级考核。加强能源统计是做好节能降耗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准确、翔实的能源统计数据是对节能降耗情况进行监测、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能源统计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国务院、省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是新时期统计部门肩负的重要的政治性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全力推进,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麻痹。

各级统计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中央、省政府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把能源统计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能源统计领导分工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为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省局、省总队决定成立能源统计核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工作。各级统计部门也要高度重视本地区能源统计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周密部署,科学组织,强化措施,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夯实基础,强化工作保障

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保证资金、人员到位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要建立健全能源统计机构。尚未成立专门机构的地区,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领导汇报,加强与编制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重视和支持,及早成立能源统计机构。已经批复成立能源统计机构但还没有到位的地区,要加快工作推进和落实。2008年,省局将把县级能源统计机构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并加大督促和考核力度。

要加强能源统计力量,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市级机构要保证至少有3个以上专职人员,县级机构要至少配备2个专职人员。在编制部门一时难以批准设立专门机构、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各级统计部门可通过内部调剂的方式解决。

高度重视能源统计的设备配置、网络建设和经费落实,予以必要的支持,为能源统计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完善举措,确保数据质量

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照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个环节,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

要加强能源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配合计量监督部门做好企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仪表的工作,做到正确使用计量器具、仪表,取值准确。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尤其是“双百家”企业及纳入省级考核的30家企业,要建立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整理制度,确保数出有据。各级统计部门,特别是纳入省级考核的30个重点县(市),要建立完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和调查方法,规范数据来源渠道、加工审核、报送流程,建立和实施科学的数据评估办法,规范使用全省统一的计算机程序。

要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各级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能源指标体系、能源监测体系方案进行操作,逐级建立本地区《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方案》和《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方案》,做到取材渠道统一、核算标准统一、计算口径统一、报表制度统一。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按规定要求审定、发布考核公报指标。建立地区间能源数据季度联审制度,定期评估能耗核算数据。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巡查,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

要加强对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实施“三个方案”,从2007年年报开始各相关专业都已增加了能源统计报表,各级要抓好布置及落实。年报各环节工作要细致安排,责任分工要具体明确,强化能源统计相关专业协调联动,确保年报工作的圆满完成。

四、发挥职能,提供优质服务

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节能降耗统计监测中的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水平,切实做好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工作。要加强信息分析的针对性,及时反映节能降耗推进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时准确的数据和高质量的分析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节能降耗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建立后,尤其是季报改月报后,在注重准确性的同时,要不断提高数据的时效性。

五、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工作

能源统计工作涉及范围广,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协调意识,密切与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工作联系与沟通,协调解决好工作中的问题。要充分调动有关协会和企业的积极性,争取支持和配合。

要加强局队协调和局内部相关专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健全专业间协调联系机制,确保数据来源渠道顺畅,工作运转高效。要加强对县及县以下能源统计工作的指导帮助和督导检查,建立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好各类矛盾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

 

 

河北省统计局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