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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报表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08-03-29 浏览次数:?

 

 

冀统工字[2005] 65

 

 

 

 

各设区市统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

    为着力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最近国家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布置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统字e20053 67),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统计局办公室

                              00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

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报表制度的通知

国统字[2005 ]6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扩大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 0 0 52 3)精神,积极推进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现就今年下半年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报表和原5 0 0 0家企业报表制度修订内容通知如下:

     一、为推动大中型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开展,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报表不增加新的统计内容,只要求通过网络报送现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 01)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 02)。报送时间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对企业的规定执行。由于此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全部大中型企业实现网上报送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在此期间,企业原报送渠道仍然不变,两种报送方式并行。各地区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实现报送方式的并轨和数据的衔接。

    二、.-从今年下半年起,暂停报送原5 0 0 0家联网直报企业报表制度中的工业产、销、存及订货情况"(b2 2 1)工业企业投资、科技开发及劳动情况"(b2 2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b2 2 3)报表。原5 0 0 0家企业中的小型企业改为报送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 01)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 0 2)

    三、保留工业生产与经营预计完成情况’’’(b2 2 4),报送范围仍为原5 0 0 0家工业企业,报表内容与报送时间不变。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