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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规范》的通知

时间: 2008-07-18 浏览次数:?

 

冀统服字(200861

 

关于印发《河北省服务业

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设区市统计局、省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服务业统计报表数据的采集、加工过程,提高源头数据的质量,特制定《河北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规范》。望你们认真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附:《河北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规范(试行)》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服务业  统计  报表  规范  通知           

  河北省统计局办公室          2008年5月30

 

附件

河北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规范

 

一、填报规范

(一)  基层表

1、严格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制定的《其他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运输邮电业统计报表制度》和《服务业个体户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行业分类、代码、指标口径、计算方法、取材渠道、计量单位、时间要求等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2、指标填写齐全、完整。

1)属性指标填写准确齐全。反映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的各项属性指标填写必须准确,不能出现空项。属性指标是形成综合表的重要标识,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综合表的质量。

2)价值量指标填写准确完整。“企业财务状况表(冀服102表)”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冀服103表)的计量单位均为“千元”,从单位会计表或会计账取数时,必须换算成“千元”后再填写,如数据太小,四舍五入不足1千元时,用“…”表示。如某项指标在单位财务表或会计帐上不存在,用“—”表示,不能空项。“服务业个体户经营情况(冀服221表)”计量单位为“元”。

3)所有报表制度中的价值量指标均保留整数,不能出现“小数”。

4)各基层单位报表填写完毕,经核对无误,由填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填写报出日期后方可以电子版报出;若以纸介质上报,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出。

3、填报的各项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价值量指标的取材要做到表与表相符(统计表与会计报表相应指标一致),表与账相符(统计表与取自于会计账上的相应指标一致)。需要由会计数据加工生成的指标,必须说明加工的过程和方法;“从业人员数”与单位劳资部门统计的职工人数相符,坚持“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

4、一级综合汇总单位必须保留基层单位的纸介质统计表,如个别基层单位因特殊原因以电话报数的,接报人要有电话记录记明情况,并要求基层单位及时补报纸介质统计表。

(二)综合表

1、按照报表制度规定和汇总程序要求,将基层报表进行计算机汇总生成综合表。

2、按制度规定,综合表与基层表的计量单位不一致的,在汇总过程中,要及时将计量单位进行转换。

3、汇总出的综合表“单位个数”与基层单位或部门报的表数要相符;综合数据必须由基层数据汇总而成(仅限于全面调查),不得随意调整综合数据。

4、“服务业个体户经营情况(冀服421)”中的“上年同期”数必须与上年报告期数据相一致。

5、汇总形成综合数据后,按照《河北省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试行)》进行审核评估,并附报“报表说明”,对波动较大或有特殊原因的数据要详细说明。

二、报表流程

(一)基层表

1、基层单位(或调查对象)工作流程:

1)数据与资料的采集:即根据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取材渠道,获得所需的各项财务数据及相关资料。

2)加工、整理财务数据:即按照报表制度规定的各项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计量单位等要求,对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形成统计报表所需要的数据。

3)填写统计表:即按照基层表“填报规范”要求,认真填写各类服务业统计报表。

4)审核:即对统计表的填报数据、计量单位和逻辑关系等方面进行审核。

5)报送:对统计报表审核无误后,要按照所在地统计部门规定的时间、方式,上报一级综合汇总单位。

2、一级综合汇总单位工作流程:

1)人工审核:接到基层报表后,先要凭经验进行人工审核。

2)数据录入:对经人工审核无误后的报表进行录入。

3)计算机审核:经过机审,如发现问题,及时查询订正。在更正计算机数据的同时,也要更正纸介质报表,保证机表数据一致。

4)评估:按照《河北省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试行)》规定,对基层表进行分析评估。

(二)综合表

1、数据采集:收集形成本级综合数据所需要的报表数据。

2、计算机审核:一是对下一级上报的综合表通过计算机审核;二是对形成的本级综合数据进行计算机审核。

3、查询订正: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询修正。

4、数据汇总:对已通过初步审核评估的报表数据进行汇总,形成本级综合数据。

5、审核评估:按照《河北省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试行)》规定,对本级的综合数据进行审核评估。

6、撰写“报表说明”。

7、上报:综合数据经审核无误后,连同“报表说明”以电子版形式报上一级综合汇总单位。

8、数据发布与使用:将本级综合数据上报后,经上一级综合汇总单位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对外发布与使用。

三、报表归档

1、基层单位:基层统计报表最少填写一式两份,上报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并将留存的统计报统进行装订。另外,填写统计报表依据的会计报表或其他资料,也要留存一份,妥善保管。

2、综合汇总单位:一是按季度将基层表装订成册;二是将本级有关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三是将本级更正无误后的汇总数据打印一份,连同说明,分季装订成册。

本规定从20086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