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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4%

时间: 2019-12-18 浏览次数:?


1-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146.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其中,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26.3亿元,增长8.7%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1月份,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3020.3亿元,增长2.1%;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125.7亿元,增长10.4%

 

1-11月份,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增长14.0%,饮料类增长2.9%,烟酒类增长6.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7.0%,化妆品类增长19.6%,金银珠宝类增长4.5%,日用品类增长10.1%,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08.6%,书报杂志类增长5.6%,中西药品类增长10.7%,文化用品类增长26.9%,家具类增长12.2%,通讯器材类增长60.5%

 

附注


  1.指标涵义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