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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省人口达到7383.75万人

时间: 2015-02-02 浏览次数:?

        

         2014年末全省常住人口7383.75万人,较2013年末增加51.14万人,增长0.70%,增速比上年上升0.08个百分点,继续保持稳定低速增长态势。

 

  从区域分布看,人口最多的设区市为保定市,常住人口达到1029.50万人(不含定州市),占到全省常住人口的13.94%,是我省唯一突破千万人口的设区市。人口最少的设区市为秦皇岛市,常住人口306.45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4.15%。其余各市分别为石家庄市(不含辛集市)998.72万人,邯郸市937.39万人,唐山市776.82万人,沧州市737.50万人,邢台市725.63万人,廊坊市452.18万人,衡水市442.34万人,张家口市442.09万人,承德市352.72万人,定州市119.51万人,辛集市62.90万人。

 

  从自然变动情况看,2014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略有上升。全省出生人口96.98万人,出生率为13.18‰,同比上升0.14个千分点;全省死亡人口45.84万人,死亡率为6.23‰,同比下降0.6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95‰,同比上升0.74个千分点。全省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0年以来,常住人口年均增长0.65%,年均增加48万人,在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下,实现了常住人口总量低速增长。20145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全省开始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据卫生计生部门统计,半年中有3万多对夫妇的申请并通过了审批,总体来说对2014年全省人口出生水平的影响较小。

 

  从性别结构看,全省人口性别基本平衡,男性人口略多于女性。男性人口为3750.64万人,占全部人口的50.80%;女性人口为3633.11万人,占全部人口的49.2%;总人口性别比为103.24(女性为100)。

 

  从年龄结构看,0-14岁人口为1314.3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17.80%,少年儿童比重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为5392.3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73.03%,同比上升0.07个百分点。其中,16-59岁人口4890.26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66.23%,同比下降0.3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15.68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15.11%,同比上升0.4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77.09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9.17%,同比上升了0.08个百分点。劳动力年龄人口稳中有降,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人口红利逐步缩减,是近年来我省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主要特征。

 

  从城乡结构看,2014年全省城镇人口3642.40万人,同比增加113.95万人;乡村人口3741.35万人,同比减少62.81万人。城镇人口占全部常住人口比重达到49.33%,较上年提高了1.21个百分点。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引领,实现乡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全省城镇化进程将稳步推进,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