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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14-04-11 浏览次数:?

 

河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办字﹝201429

 

各设区市统计局、定州、辛集市统计局、省统计局各单位:

 

  现将《2014年全省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4.4.10

 

2014年全省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14年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要以服务全省重点统计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重点,坚持分级负责、逐级培训、倾斜基层的原则,不断增强统计人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能力,为统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继续加强对全省统计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

 

  一是编制好年度培训计划。省、市两级统计教育培训部门要切实做好牵头抓总,归口管理工作,按照严格管理、分工负责、厉行节约、保证重点的原则,在充分调研和总体谋划的基础上,编制好局机关年度培训项目计划,未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不得举办。教育中心督促各单位落实好统计教育培训项目计划,在1120日前完成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落实情况考核工作,并做出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二是坚持分级负责运行机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提升能力的最有效方法,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定期研究,根据培训计划要求提供经费保障,上一级要对下一级的培训工作行使指导、服务和监督职能。

 

  三是建立科学的培训评估和考核机制。继续强化对设区市局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评定考核。同时结合人事、教育管理法规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研,细化相关的统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与考核制度,增强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导向和可操作性。

 

  四是加强培训工作基础建设。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包括培训教材、计算机课件、多媒体音像资料、网络远程培训和在线学习等培训资源建设。在省局设立首席统计师制度的基础上,启动省局师资库建设,鼓励各级领导干部、专家、业务骨干走上讲台。制定省局培训管理办法,督导市统计局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建章立制工作。积极探索新的统计培训运行模式,举办培训者培训班,开展省直部门统计人员培训调研等。

 

  五是组织开展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检查活动主要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加强对本级局机关干部培训工作的督导工作,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2)对县乡统计人员培训工作进行调查;(3)检查各地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情况;(4)检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情况;(5)了解和探寻好的教学资源(如培训教材、优秀培训师、培训场地和培训案例等)。

 

  六是加强对省局机关培训项目的绩效评估和督导协调。在继续做好重点培训项目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培训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定期开展调研检查与督导协调工作,促进省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逐步提高。

 

  二、继续组织好统计建模培训与比赛

 

  举办统计建模知识培训班,同时进行全省统计建模比赛,在此基础上,选拔出全国统计建模大赛参赛选手并进行集训。

 

  三、继续做好智力援疆培训工作

 

  总结前两期培训经验,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方式以市、县两级考察交流为主,及早与新疆方面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具体培训内容和方式,预计培训约30人。

 

  四、继续办好全省部分设区市、县级统计局长培训班

 

  4月份前开展全省统计局长培训需求调研,8月份前后组织培训。

 

  五、完成好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培训计划调训任务

 

  1.协助国家局完成市级统计局长、县级统计局长培训班计划。

 

  2.协助国家统计局完成设区市以下政府统计人员岗位知识规范化培训资源建设试点工作。

 

  3.协助国家统计局完成其他培训项目调训计划。

 

  4.积极争取,鼓励或组织各级统计部门参加高水平的国家统计局培训项目。

 

  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

 

  重点抓好规范宣传、报名、考试、阅卷、登录、认定、发证、执法及档案管理等环节,同时选择1-2个市进行集中考试试点,提高工作规范化质量和服务水平。各设区市统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省统计局将适时进行抽查。

 

  七、启动全省统计系统初任培训工作

 

  依托国家统计局的培训资源,建立县级以上政府系统初任人员培训制度,由省局统一组织开展新任职人员的初任培训工作,具体办法省局教育中心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