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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刊发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付军署名文章

时间: 2023-12-08 浏览次数:?

 

128日出版的《河北日报》,刊发河北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付军署名文章《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以下为全文。


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付军

 

  今年12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1周年纪念日;1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2023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全省统计系统将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今天,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付军题为《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署名文章刊发,普法宣传月活动启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统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是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绝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必须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年来,全省统计系统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国家统计局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统计治理的坚实依托,作为引领、规范和促进统计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不断加快我省统计法治化进程,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统计领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为全省统计现代化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新时代新征程上,全省统计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部署和服务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以统计法治建设新成效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根基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统计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就统计法治领域关键性、体制性、长远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全省统计系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足功夫,不断提高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培训,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邀请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毛有丰为省、市、县四大班子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专题报告,邀请相关司局负责同志4次到省委党校授课,各市县党校实现统计法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持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全省上下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高度统一、共识空前凝聚。

 

  坚持系统观念,深入推进全省统计法治建设,坚决扛起绝不造假、应统尽统的主体责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强调要绝不造假、应统尽统,要求做到依法、精准、全面、及时,多次对统计法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全省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统计系统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持续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坚持把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作为全省统计部门第一政绩,把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第一职责,按照“绝不造假、应统尽统”的要求,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客观研判经济走势和变化,特别是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雄安新区统计监测、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等重点工作任务中,坚决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更好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为国家重大战略在河北落地落实作出统计贡献。

 

  坚持全面普法,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坚决营造支持统计、诚信统计的浓厚氛围

 

  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统计普法是引导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关键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统计系统坚持不懈推进精准普法、创新宣法、以案释法,结合开展“服务效能提升年”“强化教育培训促进能力提升年”“进百县、访千企、送服务”等系列活动,同时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和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贯通式普法,统计法治宣传取得积极成效,统计工作的法治根基更加坚实稳固。宣传方式不断拓展,着力打造党建、执法、专业统计等多种形式普法场景,既紧盯统计开放日、五经普综合试点启动日及“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热烈的宣传活动,又充分利用数据上报、业务培训、调研督导等时机开展润物无声的日常教育。宣传载体和渠道日益丰富,探索创建统计法治公园、统计普法长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积极利用“学习强国”“统计微讯”等新媒体和动漫、微视频等新媒介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持续提升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