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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局“五个围绕”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时间: 2020-05-08 浏览次数:?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以来,河北省统计局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方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将统计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与其他主要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统计法治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按照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统筹谋划,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一是及时修订地方统计法规。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力推动下,体现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精神的修订版《河北省统计条例》已经2019327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51日起正式实施。二是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在省委组织部支持下,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培训内容,连续几年在省委党校举办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建设和统计能力提升班。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组织各级各专业统计人员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有效保障了统计法赋予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独立职权。四是深化完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河北省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年度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和责任单位,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五是加强统计法治制度建设。适应统计执法新形势,制定统计违法举报实施办法、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工作规定和关于在统计工作中化解矛盾纠纷的若干规定,修订《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制度机制更加完善。

 

  二、围绕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加强常态化规范化统计执法监管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经常性开展统计法执法检查。一是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近年来,省统计局对石家庄市、承德、秦皇岛、廊坊、衡水等市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各市县统计局以“双随机”检查方式,对统计调查对象完成统计调查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巩固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成果。修订完善省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了《统计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和《河北省统计行政执法规范用语》,组织各级统计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三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对国家统计局转交的统计违法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仅2019年行政处罚70家违法企业,94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处理。

 

  三、围绕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制度,突出重点,提高普法宣传效果。一是强化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学习教育。相关职能部门对学习宣传《宪法》进行了细致安排,组织参加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开展省局机关干部任前和12.4国家宪法日集体宪法宣誓活动。二是提升统计工作人员统计依法行政能力。在处级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安排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内容,局机关统计大讲堂,专题学习宣讲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法。三是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和“统计诚信承诺”活动。坚持普法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每年在年定报会期间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和“统计诚信承诺”活动,提升统计人员法治观念。四是集中组织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组织大规模宣传活动,较好营造了统计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的统计法治观念。局领导接受长城网专访,利用互联网平台宣传统计法律知识。

 

  四、围绕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涉外统计调查准入服务

 

  省统计局高度重视“证照分离”改革和负面清单实施工作,大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实际情况和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实行“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有效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一是做好公开公示。在省统计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导航栏和首页中央显著位置建立与河北政务服务网链接,公开公示办理许可证的实施部门、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目录、承办处室、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救援、以及咨询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市场主体清晰理解办事指南要求,一次就能准备齐全材料。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将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减少到13个工作日,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以上。收件受理至办结告知全部在审批时限内完成。三是精简审批材料。在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的准入条件上,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的有关要求,取消用以证明申请机构有从事涉外调查管理能力的网上考试环节,减少需要提供能力材料证明。

 

  五、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领会党有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努力建设政治强、作风硬、能战斗的统计执法队伍。一是健全执法监督机构。在省委省政府支持下,省委编办正式批复同意省统计局成立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石家庄、唐山、保定、沧州、衡水和定州、辛集市统计局成立了统计执法监督机构。二是接受国家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派员参加了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普法骨干培训班、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三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举办全省统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建立完善全省统计执法人员库。利用执法人员网络学习平台,开展执法人员在线学习培训,执法人员参训学时人均超过35课时,统计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