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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0年河北统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时间: 2008-03-18 浏览次数:?

冀统教字[2006]100号

    为建设一支强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统战略,确保统计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2010年干部培训工作规划》和河北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充分认识统计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面临的形势
    1、在新世纪,党的十六大提出"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目标和要求;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抓紧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这对我们的干部队伍在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推动干部学习的重要途径,作为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重要环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迫切。
    2、当今世界变化多端,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全球化进程加快,我们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多变。统计工作任务和工作量不断增加,统计改革在深化,统计调查的内容、方法、手段、体系也有新的思路和举措,并将逐步与世界接轨,这就要求统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必须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1、统计系统干部人才队伍现状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主要表现为: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还要进一步优化;复合型人才和专门人才明显不足;领导干部的领导和决策水平以及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仍不适应要求;县、乡一级统计人员学历层次偏低;学习型机关还没有真正建立。
    2、教育培训教材建设滞后,培训形式单一。目前,还没有一套系统的分层分类的教育培训教材;培训的形式主要以传统授课辅导方式为主,培训形式的单一又使培训效率和质量难以较快提高。
    3、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存在着考试、培训、经费等一系列急需解决的问题。
    4、各级干部培训管理及机构的编制与职能、培训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
    二、统计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基本路线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干部培训工作的精神,着眼于全省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和未来发展,以"科教兴统计"为指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培训制度和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提高统计干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为重点,以培养创新精神和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普训和专训相结合为措施,逐步建立学习型机关,为统计改革和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和队伍的保障。
    
    2、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各级统计机构要以统计干部培训为重点,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目标,确立终身教育和全员培训的观念,逐年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学习型机关的形成,县以上政府统计人员须达到相应专业大学以上文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整合培训资源,全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干部人才队伍的结构整体优化,复合型、专业型干部人才队伍结构达到比较合理的比例;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领导管理艺术、依法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明显增强;利用统计信息网,推进"现代远程教育",逐步在全省统计系统内建立远程教学网;提升普法教育质量,推动依法行政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河北省统计条例》,推动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加大全行业统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要大力宣传和引导,营造全社会重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良好氛围,加强执法检查,完善"先持证后就业"的统计行业岗位资格准入制度。
    3、基本原则
    --培训中要区分层次,因人而异,按需施教,注重培训质量,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构建统计人员终身教育体系。
    --为统计建设服务,建立和完善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提高各类统计从业人员素质。
    三、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机关干部培训
    1、进一步落实《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按照中央和省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从业务培训、党校培训、依法行政、任职培训等方面入手,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围绕提高处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重点,采取集中脱产培训、网络培训、专题讲座、学员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教育方式,并将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机关干部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参加更新知识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应紧密围绕统计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原则。
    
    任职、管理能力培训安排
    序号 内容 培训人数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1 对新考录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 15 人事处 教育中心
    2 任职培训 100 人事处 教育中心
    3 《公务员法》培训 200 人事处 教育中心
    4 演讲能力培训 100 人事处 教育中心
    5 沟通能力培训 100 人事处 教育中心
    6 领导艺术、领导技能培训 100 人事处 教育中心
    7 统计法规知识培训 200 法规处 教育中心
    8 组织与统计业务相关的出国培训团组 20 人事处 局有关单位
    (根据每年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打造务实型机关、学习型机关,树立良好的统计形象。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全年学习不少于12天,参学率不低于90%;处级干部采取短期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学习不少于5天,参加学习培训率要达到100%;领导干部参加党校培训率不低于80%。
    通过学习提高全局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增强执政为民的能力,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推动统计改革健康、和谐、顺利进行。
    
    政治理论及党校培训
    序号 内容 培训人数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1 处以上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培训 100 机关党委 人事处、教育中心
    2 选送局、处级干部到党校学习 4-6 人事处、机关党委 
    3 支部书记培训 100 机关党委 
    4 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到党校学习 20 机关党委 
    (根据每年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3、全面提高机关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发展方向,以培养大批用得上、留得住、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目标,认真开展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新理论、新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积极创造有利于开展继续教育的政策机制,使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业务培训安排
    序号 内容 培训人数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1 国民经济核算 100 核算处 教育中心
    2 抽样调查的理论与实践 50 教育中心 局有关单位
    3 综合统计分析 100 综合处 教育中心
    4 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100 综合处 局有关单位
    5 工农业发展速度价格指数缩减法 100 工业处 教育中心
    6 应用统计通论 100 教育中心 局有关单位
    7 计算机知识及统计分析软件 100 计算中心 局有关单位
    8 中、高级英语听说强化 100 人事处 教育中心
    9 在职硕士研究生培养 25 教育中心 局有关单位
    10 选送人员参加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班 1-3 教育中心 人事处
    11 "五五"普法学习 200 法规处 教育中心
    12 公文政务信息写作培训 100 办公室 教育中心
    (每年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二)系统干部培训
    1、切实做好政府统计系统内干部的培训工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政府统计系统内干部的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各级统计干部的生机和活力。参加培训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得少于56学时。到2010年末,系统内干部参加培训的人数要达到总人数的90%以上,并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县级政府以上统计人员达到相应专业大学以上学历。根据工作需要,每年举办一期专题培训师资班。
    对一般统计干部的培训,侧重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基本技能,提高日常工作效率,省局每年要选定一个专题,采用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对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的培训,侧重统计项目的规划与管理能力,培养统计工作的领军人物,建立一支核心专家型队伍。
    加大对县统计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每年选定一个专题,先试点后推广。近几年内可分步进行统计工作实务、Excel与统计、如何做好调查、国民经济核算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办好各市统计局长研修班,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定期举办县(市、区)统计局长培训班,"十一五"期间,各县(市、区)统计局长要轮训一遍。
    
    
    系统干部培训安排
    序号 内容 培训人数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1 县(区、市)统计局长培训班 300 教育中心 
    2 扩权县统计局长进修班 100 教育中心 
    3 每年一个专题,远程教育形式对市、县(区、市)统计局干部进行培训 2000 教育中心 各市教育中心
    4 地(市)统计局长研修班 50 教育中心 人事处
    5 推动各设区市统计局开展科长培训 600 各市教育中心 省局教育中心
    6 每年一个专题,对县局人员培训 1000 教育中心 各县统计局
    7 举办部门统计培训班 500 各市教育中心 各市法规处
    8 县(市、区)新任局长普法培训 100 法规处 教育中心
    9 全省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 60 法规处 教育中心
    (每年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提高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河北分院的培训能力和培训质量,增强学院的办学规模和实力
    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学历教育,实施激励政策,要求并鼓励在职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全面提高统计人员文化素质。切实做好学历教育工作,到"十一五"末期,毕业人数争取达到2000人以上。
    逐步建立统计教育培训网二级网站,使统计教育培训网的远程教育能力在较短时间内覆盖整个政府统计系统,为统计教育提供网络支持和服务。
    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地建设,提高办学能力。加强队伍建设,从政策上稳定人员编制;聘请一批统计系统业务骨干、高校教师担任分院兼职教师;加大投入力度,改进教学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配套设施建设,保证各项培训和直属教学班的教学需要,从总体上提升分院的办学能力。
    
    河北分院培训安排
    序号 内容 培训人数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1 开展经济学专业本科学习 10000 河北分院 各市教育中心
    2 开展调查分析师证书学习 2000 河北分院 各市教育中心
    3 开展调查与分析专业本科学习 2000 河北分院 各市教育中心
    4 开展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50 河北分院 各市教育中心
    
    (三)行业干部培训
    1、建立并完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提高统计岗位从业人员素质。
    建立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是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赋予各级政府统计部门的行政许可权力,是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职业秩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也是发展统计事业,提高统计岗位从业人员素质和统计社会地位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河北省统计条例》的要求,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积极稳妥的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各项工作;在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现有统计证的衔接;依法加强和规范对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逐步建立统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和证书查询系统;认真做好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做好两年一次的验证工作;定期组织对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执法检查。
    
    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安排
    序号 内容 培训人数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1 统计从业资格培训 50000 各市教育中心 省局教育中心
    2 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0000 各市教育中心 省局教育中心
    3 统计从业资格执法检查业务培训 30 教育中心 法规处
    
    2、继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高标准完成"五五"普法任务
    各级统计机构要按照国家和省普法办的总体部署,做好我省统计"五五"普法工作,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工作任务和目标。以学习宣传《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河北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规为重点,建立统计普法学习的长效机制。
    在统计"五五"普法中,对于各级党政领导,要将统计普法教育与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和党风党纪、反腐倡廉教育结合起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使各级党政领导在依法组织和领导统计工作中做学法、知法、守法的模范;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将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基本知识,纳入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授课内容。对于各级统计部门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要建立和落实好相应的学习制度,通过经常性的学习和研讨,提高他们依法统计、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对于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统计法律、法规教育,营造全社会知法、学法、守法的社会氖围。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理念,以保证统计工作质量作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各级统计机构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办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通过户外广告、横幅、标语、宣传栏,或选编、制作统计法律知识小册子,大力宣传统计法律知识,不断创新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积极向上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做好统计知识的普及培训
    首先,做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的普及工作。以《应用统计通论》的宣传学习为重点,组织好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的统计知识水平,使他们更好地运用统计信息进行科学决策;其次,通过网络、报刊等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统计知识普及,使他们了解统计工作,理解统计工作,支持统计的工作。
    
    
    统计知识普及培训安排
    序号 内容 培训人数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1 党政领导统计基础知识培训 100 教育中心 相关部门
    2 中小学统计知识培训(已列入教材)  教育中心 相关部门
    3 全民统计知识普及  各级统计局 相关部门
    
    (五)继续实施河北统计人才工程,加强统计教育培训的交流工作
    根据统计事业的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强对统计后备人才的培养及在职学历教育工作,使统计干部队伍做到结构优化,事业后继有人;加大与有关大学、科研机构的合作,努力拓宽统计干部赴外参加中长期培训和短期交流的渠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开展统计干部之间的学习交流活动;引进国(省)外成功的课程、管理方法等培训内容;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认真做好出国进修人员的选拔工作。
    (六)积极开展统计教育研究工作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研究参考选题》,结合工作实际,选择相关的课题开展研讨活动;做好"远程开放教育"课题的研究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把教育培训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统计教育工作汇报,突出教育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加强对统计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要成立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培训教育工作;各级领导要经常关心和帮助解决统计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培训所需的人力、经费和时间。
    (二)注重质量,建立机制
    实行目标管理。教育培训作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把目标管理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并把参加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培训效果反馈机制,将统计干部参加培训情况及时登记并反馈给派员单位和部门。
    (三)保证教育培训所需经费
    干部培训教育是基础性投入,各级统计机构要在"十五"投入和确保国家规定比例的基础上,依法单列专项预算,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对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严禁挪作他用,确保其发挥最大效益;同时,也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教育培训工作地支持。
    (四)加强教材、师资、基地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深化改革,更新培训设备,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教材建设,逐步建立起适应不同层次需要的培训教材,增强教材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进一步优化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加强调研,逐步建立和完善统计岗位就业准入制度
    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并搞好调研,探索、总结、推广新形势下搞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有效方法,逐步完善统计岗位就业准入制度。
    

200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