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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政府发文部署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时间: 2012-10-16 浏览次数:?

  94日,邢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2012年为每五年一次的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年度,邢台市要在保证完成全国、全省投入产出调查的同时,同步开展全市的投入产出调查和编制市级投入产出表工作。本次投入产出调查任务于20138月底前完成,201412月底前完成投入产出表的编制工作。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邢台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方案和编表方案等工作,协调处理在调查和编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积极配合,确保调查和编表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强调,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所需经费,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精神,由同级统计部门提出预算,商同级财政部门解决,及时拨付到位。

 

  《通知》要求,各被调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调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调查数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投入产出调查取得的资料,仅限于编制投入产出表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需要,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调查对象考核、奖惩的依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对象的资料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被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投入产出调查方案规定的部门分类、指标口径、计算方法,实事求是地认真填报,层层严格审核,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