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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政府要求建立完善物流业统计体系

时间: 2012-12-21 浏览次数:?

近日,邢台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强调,要建立和完善物流业统计体系,从2013年开始按照国家物流统计标准,全面开展全市物流统计工作,建立现代物流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运行分析制度,以强化行业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

一要改善物流统计工作条件。会议指出,物流业统计是各级政府准确掌握物流业发展运行状况,加强宏观管理与调控,制定物流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物流统计,积极为物流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要进一步充实物流统计工作人员,搞好业务培训,组建一支素质过硬的物流统计队伍;要根据物流统计工作需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物流统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各级发改、统计、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物流统计工作。

二要建立健全物流统计制度。会议强调,目前全市物流统计工作才刚刚起步,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和制度方法还不够完善。要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以国家和省物流统计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和制度方法,建立设计科学、分工合理、方便实用的物流业统计体系,以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反映全市物流业发展情况。特别要加强对物流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和核算方法的研究,准确核算物流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三要强化物流统计的服务职能。会议要求,要加强物流统计分析,及时研究全市物流产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的统计分析报告,为各级政府加强物流业发展管理,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要加强统计监测,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趋势性、拐点性的变化,及早做出预测预警,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

邢台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大群主持会议,各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出席会议,各副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