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5信息来源:海兴县统计局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海兴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静
统计数据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更好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扎实的数据支撑。统计造假作假、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是严重危害统计数据质量的毒瘤,需要运用法律利剑来斩除。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就是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治理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认真开展统计督察,充分发挥统计法律法规在调节统计关系、规范统计秩序、化解统计矛盾、提高统计效率、惩治统计造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依法统计是统计法治工作的核心,是推动统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县统计局局长,我认为在依法统计方面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学习纲领性统计改革文件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法治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领导和推动工作的必修课,掌握思想内涵,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自觉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开创全县统计工作新局面。
二、以统计普法宣传为手段,强化法律意识
要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培训。一是要拓宽宣传教育渠道,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贯穿于日常统计服务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切实从思想和行动上树牢“实事求是、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行为准则。二是要充实执法力量,把政治过硬、担当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选配到执法岗位上来,逐步壮大统计执法检查队伍,全方位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三、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重点,严肃执纪问责
要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一是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依法合规做好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二是完善数据质量管控,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杜绝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要积极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统计标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国家统计调查规范和国家统计政令的行为,确保统计调查按照国家统一的部署和要求实施。四是不断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立案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严格依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的责任,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五是严格按照《意见》确定的政策原则和《办法》规定的数量界限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及时将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转交县委、县政府进行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使造假作假者知畏知止、收敛收手。
四、以落实责任制问责制为关键,强化信息公开
要严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督察和问责机制。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巡视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督导全面整改,适时公布落实整改进度,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措施制定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全面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确保不发生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案件通报曝光制度,通报所有查实的统计违法案件,公开曝光社会影响恶劣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发挥统计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加强督查和惩治,认真落实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定期整理汇总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目录,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案不实、以案谋私等问题,对统计造假作假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
总之,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原则,不断完善统计制度建设,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推动全县统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