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5信息来源:献县统计局
《统计法》在我心中
献县统计局 樊涛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已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迫切需要,也成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标准,即要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高层的设计,为我们指明了法制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方向。我作为一名从事统计工作的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担当使命意识。在深入学习了《统计法》之后,结合工作实际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心悦诚服的敬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它作为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不仅是规范、引导、保障和推动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依据和准则,而且对规范统计程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全面提升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新形势下对《统计法》进行修改是当前社会发展的要求,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统计法》对原《统计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对部分条款进行了适当修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形成了一个新的制度体系。修订后的《统计法》从保障统计数据质量、防止行政干预、强化统计责任、明确项目审批权限,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新《统计法》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更加重视统计活动各参与方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二是更加重视统计工作过程的管理;三是更加重视可操作性;四是更加注重国际通行规则。
二、发自肺腑的畏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准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多次就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依法依纪惩处弄虚作假行为,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李克强总理要求,“要依法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对数据造假行为要加大处置力度”。新修订统计法的基本宗旨就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的公信力。核心任务就是怎么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行政干预统计数据。具体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来说。第一,将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列入立法目的。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尤其把真实性摆在第一位。第二,明确禁止领导人员的行政干预行为。第三,依法保障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进一步明确对统计人员的要求,强化统计人员的职责。第四,对统计调查对象真实报送统计资料作出义务性规定,并明确了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第五,对监督检查作出新规定,加大对行政干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第六,实施统计行政问责制,加大对领导人员行政干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第七,从查处机制上,进一步保障对领导人员行政干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甘心情愿地遵守。统计是政府进行宏观管理、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要做到科学管理、科学决策,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就需要科学统计。这也是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美丽繁荣文明法治新献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高度,从提高统计能力、保障数据质量、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高度,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确保统计调查、统计数据不以任何方式被人为干扰、伪造、毁弃。在统计调查中对所涉及的资料要按照保密规定严格保密,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泄露资料;保护被调查人员的隐私,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努力实现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
四、不折不扣的落实。把贯彻落实《统计法》的各项规定当作统计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大学习宣传的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积极探索统计规律、健全统计法律法规,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统计制度方法,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国家各项决策部署提供科学支撑,更好服务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推动统计现代化上迈出更大步伐各级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把学习宣传《统计法》纳入“八五”普法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成效,坚持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与司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职能等部门积极协调,共同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确保《统计法》的精神实质真正深入人心。
总之,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持续不断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统计法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全员学法、时时学法。把普法学习教育融入统计业务工作中,培训必先学法,各类业务培训都把《统计法》作为首要学习内容,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坚守法律底线。沉下身子深入一线,求真务实,落实责任,强化业务,开拓创新,实事求是开展统计调查,确保源头清澈,切实维护国家统计工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