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局关于邢台市南和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
时间:2022-06-02浏览次数:?
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于2021年6月20日至27日对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省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转交案件要求开展了立案核查。发现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有关方面细化分解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并与统计数据报送挂钩,造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数据大面积失实;有关部门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违规提供具体项目统计数据,参与统计造假;邢台市及南和区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有关方面对21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厅局级3人,县处级3人,乡科级及以下15人;省统计局对28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做好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从邢台市南和区统计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令,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要严守纪律规矩,夯实工作责任,筑牢统计基层基础,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省统计局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欢迎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向省统计局举报统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