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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设备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6 信息来源:河北统计局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设备准备工作的通知

 

冀人普办字〔2020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人口普查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设备准备工作的通知》,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冀政字〔201967号)精神,为科学、安全、高效地组织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称七人普)数据处理工作,现将数据处理设备准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七人普数据处理工作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智能终端完成普查数据采集报送工作,软件由国务院人普办统一开发提供。

 

(三)建设普查管理体系,为有序地组织普查提供保障。

 

(四)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人普办)集中部署本次普查数据处理环境,统一提供普查数据处理软件。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各自的权限,完成数据处理工作。

 

(五)国务院人普办为普查综合试点、软件培训、普查区划分与建筑物标绘、普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等普查业务环节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智能终端的配备工作。

 

1.普查员入户摸底、登记,原则上使用智能手机或现有PAD(最低配置要求见附件中智能终端配置一),省级购置部分数据采集终端(按照每个普查区配备2台,省负担其中三分之一)。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申请地方财政经费,适当补充购置PAD配置要求见附件中智能终端配置二),完成现场数据采集的工作。

 

2.为了保证普查区划分和标绘工作顺利进行,每个普查区(村、居委会)至少配备两台PAD

 

    3.各地应保证智能终端能够通过无线网络上报数据。

 

(二)做好数据审核、比对、验收、汇总等处理工作的设备保障,可根据工作需要为数据检查及系统保障人员配备能够上网的便携式计算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三)做好网络安全保护体系建设。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按照等级保护2.0要求,确保七人普数据处理的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

 

(四)做好本地区数据处理技术支持与保障工作。

 

(五)做好市、县和乡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建设工作。市、县、乡应配备满足与工作要求的台式机、激光打印机、大容量移动硬盘等设备,做好网络安全保障,配备安全管理和防病毒等系统,具备接入国家统计信息网的网络条件,具备互联网接入带宽不低于50Mb

 

数据处理设备参考配置要求见附件。

 

三、时间进度安排

 

各地普查机构应按照普查方案中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证数据处理设备按时到位。

 

附件:数据处理设备参考配置

 

                             2020117

 

附件

数据处理设备参考配置

 

一、PC

 

内存:4G及以上;

 

硬盘:500GB及以上;

 

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最新版),360浏览器(最新版),IE11及以上。

 

二、服务器

 

各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选型,配置不做统一要求。

 

三、智能终端

 

配置一

 

序号

指标项

指标要求

1

存储容量

AM2GB ROM16GB

2

操作系统

Android 5.1及以上;iOS9及以上

3

网络制式

支持以下一种或多种:

1)移动4G3G2G

2)电信4G3G2G

3)联通4G3G2G,数据及语音业务。

4

WIFI

支持2.4G5G无线协议

5

定位能力

支持GPSA-GPS或北斗

6

麦克和扬声器

内置麦克,内置扬声器

 

配置二

 

序号

指标项

指标要求

1

存储容量

RAM4GB ROM64GB

2

操作系统

Android 7.0及以上

3

网络制式

支持以下一种或多种:

1)移动4G3G2G

2)电信4G3G2G

3)联通4G3G2G,数据及语音业务。

4

WIFI

支持2.4G5G无线协议

5

定位能力

支持GPSA-GPS或北斗

6

麦克和扬声器

内置麦克,内置扬声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