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专业职改办关于规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换证工作的通知
冀统职改办字〔2020〕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统计专业职改办: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考生,规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工作,提高补/换证工作质量,中国统计学会《关于规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换证工作的通知》(统会字〔2020〕3号)对证书补办事宜进行明确,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集中报送。请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集中报送证书补办申请及相关人员信息。
二、完整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补证/换证印制信息)数据表”(见附件),确保合格人员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如有空缺,请注明原因),并加盖当地职改办公章。
三、报送的考生照片文件,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
四、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函,对补证/换证情况做出说明,并对所提供的补证/换证信息准确性做出承诺。注明证书管理负责人姓名、电话及详细通讯地址,确保证书寄送。
五、请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补证/换证印制信息)数据表”、照片、公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XX市XXXX年X季度补证申请”,发送至hbstjjrsc@163.com。
加盖公章的函件、表格(需与电子版一致)一并寄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12号,河北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联系人 潘振威,联系电话 0311-87045971转6230。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