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统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9日召开的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2020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全省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对市场主体规范化、常态化监管的重要方式。我省各级各地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统计部门作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规定,坚持依法治统依法行政,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持续开展的统计数字造假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深化细化实化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
二、健全完善“一单两库”
各级统计局要严格按照当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一单两库”。认真组织梳理统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明确执法监管职责;依托基本单位名录库分级建立健全覆盖各专业的统计调查对象数据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进行动态更新。综合考虑检查对象行业、领域、种类等,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类标注,综合考虑内部专业职能划分、执法专长、执法人员种类等,对执法人员进行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和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
三、推进联合抽查工作机制
省政府专门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各级统计局要积极支持配合当地的联合抽查安排。统计局内部要做到联合检查,统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涉及市场主体的检查,结合实际多专业联合检查、执法与专业联合检查,提高效率、减少检查频率频次,强化随机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规范组织实施随机抽查
要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建立随机抽取工作模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年度抽查比例达到5%以上,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强化抽查工作计划严肃性,认真完成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任务,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不断探索总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则、流程,提高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五、切实履行监督监管职责
要精心安排、周密组织,聚焦在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治统,对照检查清单,监督监管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相关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对于属于统计违法的线索要立案进行查处,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随机抽查监管与信用监管要有效衔接,按照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对被检查企业、统计工作人员信用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和认定。
六、开展随机抽查监管培训
要进一步加大对统计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宣讲政策、新闻媒体报道、官方网站公开等途径,扩大被检查对象、社会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认知度。各市要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使执法人员掌握监管工作的规定,掌握新的监管能力,胜任监管岗位工作,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七、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直接与市场主体有统计调查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级各专业都要认真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特别是县级统计局,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量,建立常态化随机抽查工作模式。县级统计局开展不了随机抽查的,纳入其所在设区市局随机抽查工作范围。在全省统计系统推广应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落实“平台之外无抽查”工作要求,各级检查计划纳入全省统一安排,严格组织实施。
各级统计局于每月24日前以ELINK形式报送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简要情况。省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派员跟进的方式,对有关地方随机抽查工作进行现场督查落实。
联系人:王权 电话:0311-87044462
附件:市统计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表(参考)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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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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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月召开会议部署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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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印发双随机工作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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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月组织随机抽查业务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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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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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按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省本级开展随机抽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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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组织随机抽查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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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抽查对象范围、数量、抽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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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的检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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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结果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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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省本系统开展随机抽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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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职务: 分管处室: 负责人: 职务: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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