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统计局,省统计局各单位,省政府各部门: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已由国家统计局修订发布,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
2.《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
3.《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新旧对照表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