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局关于执行《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统计局,省统计局各单位,省政府各部门: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已由国家统计局修订发布,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2.《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修订说明
3.《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新旧对照表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