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统社科字 [2007] 96 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
全省工业企业创新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为总结各地创新调查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评选表彰,激励先进、总结经验,调动各级科技统计工作者的积极性。
评选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工业企业创新调查工作实绩为依据,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先进集体,从市、县(市、区)、企业等各级科技统计机构中评选。
先进个人,从市、县(市、区)、企业等各级科技统计机构中参加全省工业企业创新调查工作的人员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组织落实(20分)。领导高度重视,关心创新调查各阶段工作;组织工作得力,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调查工作;部门配合、专业协调工作开展顺利;对创新调查各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业务培训(15分)。按照《全省工业企业创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对下级统计人员培训细致到位,到会率不少于90%。
3.调查填表(15分)。依据全省工业企业创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调查填表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做到不重不漏,有条不紊,并能及时妥善解决填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4.数据质量(30分)。对数据处理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对数据进行认真的审核、查询,上报的数据质量较高;数据上报及时,查询反馈及时详细。
5.资料开发应用(20分)。在创新调查数据经过评估验收后,有步骤地认真开展分析研究工作,并取得明显社会效果。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对创新调查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吃苦耐劳,团结互助,表现突出。
2.刻苦钻研并熟练掌握创新调查业务知识,在培训、调查及数据处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工作中有开拓精神,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成绩显著。
3.在创新调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敢于同弄虚作假等违反《统计法》行为作斗争,维护统计权威。
四、评选办法
河北省工业企业创新调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由省局社会科技处统一组织。
县级和企业科技统计机构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市根据各县、企业的创新调查工作完成情况和数据质量情况推荐,并将有关材料报河北省社会科技处审核批准。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市工作量的大小以及机构、人员的多少等进行分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名额要向基层倾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3。
五、评选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各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需填写工业企业创新调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审批表,市级负责县级和企业的推荐和组织填表,各市统计局于
联系人:朱丽静。
联系电话:3016434。
附件1: 河北省工业企业创新调查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附件2: 河北省工业企业创新调查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附件3: 各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河北省统计局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