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6]3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05] 9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经省政府研究确定,建立河北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组 长:张绍廉(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杨景祥(省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李瑞林(省编委办副主任)
王保珍(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继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高 莉(省国税局副局长)
王 儒(省地税局副局长)
河北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
办公室主任由杨景祥同志兼任。
二、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的职责是:部署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研究完善方法制度,协调部门间的关系,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统计部门负责名录库维护的组织、
综合协调、业务培训、现场调查以及日常维护的具体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提供机关和事业法人单位及其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登记变动相关资料;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居(村)委会及其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登记变动相关资料;国税部门负责提供上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变动相关资料;地税部门负责提供上缴地方税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变动相关资料;工商部门负责提供企业法人单位和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行政登记变动相关资料。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