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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择若干服务业进行随机观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28 信息来源:普查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办字[2003]31

各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为了观察"非典"对部分服务行业的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关于选择若干服务行业进行随机观察的通知》要求,经局领导同意,决定从5月份起至12月份对若干服务行业进行随机观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此项任务由市、县(市)普查中心负责完成。
  二、调查方式和内容。在严格遵守本地抗击"非典"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用电话问询单位负责人或其他方式完成。主要调查内容为所列附表中的12个服务行业部分单位的营业收入(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为单位的差旅费及会议费支出)。
  三、调查方法。由各市、县(市)根据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名录库,自行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每个行业的单位,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除石家庄市每个行业抽取10个单位外,其他设区市的市区、县(市)每个行业抽取5个单位(如该行业单位数少于5个,则全部抽取)。
  四、上报时限及要求。各市在布置和上报调查表时,务以新、旧行业两种标准代码分别用excel表格同时报送。用电子邮件报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同时上报所抽取的各行业单位名称、所在地址、联系电话。
  调查数据于月后3日前上报省普查中心。
  联系人:王 刘晓燕
  联系电话:7044415
  邮箱地址:
pczx_he@stats.gov.cn
  附件一:
>部分服务行业定点观察记录表
  附件二:>部分服务行业定点观察综合表
  附件三:>部分服务行业新旧行业代码对比表

 

                                                          河北省统计局办公室
                                                            
二00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