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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30 信息来源:社科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冀统社科字〔200756

 

 

 

各设区(市)统计局、科技局,石家庄、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75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掌握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情况,省统计局、省科技厅决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调查。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动,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开展情况;了解高新技术企业家对创新的认识以及企业创新的政策环境运行情况等,为政府制定和完善创新政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的组织实施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调查采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方式。各级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科技局、开发区协助统计局做好调查的布置、培训、催报和审核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及区外的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抽样调查),调查样本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抽取并下发。

四、调查频率和报告期

本次调查为一次性专项调查。创新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1231,定量指标的时期为2006年度,定性指标的时期为2004-2006年。

五、调查表式和主要内容

企业创新调查包括以下两张表式:

1、工业企业创新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情况、创新费用情况、创新产出情况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等。

为获取抽样调查的样本框并避免重复统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部分属性指标(包括法人单位代码、法人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行政区划代码、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控股情况、开业时间、隶属关系等)、部分生产及财务指标(包括2006年的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资产总计、利润总额等)由2006年工业统计年报取得。

2、企业家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家基本信息及企业家对创新的认知情况、创新的思想来源、创新阻碍因素、国家有关创新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企业对创新的政策需求等。

此次调查,关系着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的制定及开发区有关政策的落实,望你们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圆满完成调查任务。各市级统计局和科技局应根据本通知精神和本地实际情况加强联系和沟通,相互配合和支持,保证全省第一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

省统计局社科处:朱丽静  电话:0311-87041134

省科技厅计财处:潘艳蕾  电话:0311-85800359

省科技厅高新处:王立伟  电话:0311-85891859

 

河 北 省 统计 局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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